1 ) 公司可以這樣停支付一切薪酬和其他款項給該我嗎
2 ) 現在公司要我出信說明我不離港, 我要做嗎
3 ) 那公司可以懷疑我會離開香港, 所以不出這月人工嗎
真心希望有人幫到我 thanks
更新1:
其實我沒說過結婚之後會永久不回港 (公司只是聽公司的同事說的) 公司早就幫我問銀行拿了一張辦回自己強積金的form , 公司又話幫我交給銀行 幫我拿回我自己的強積金, 之後又話公司想知道有多少員工拿了強積金, 我拿不拿走我自己的強積金是我私人的事, 是跟公司沒關係的. 所以我公司不是極穩陣派,只是想....我
更新2:
不過沒關係, 我問了稅務局, 我現在不是現在永久不回港. 公司正常是用離職的報稅, 公司也有權懷疑我的. 但是公司用了永久不回港的理由 報稅 ,過了一個月, 我沒去交稅, 公司要跟稅務局解 為什麼我報永久不回港的理由和公司只可以扣起我人工 30天 (由公司報稅當阡開始). 加上稅務局說如果我在 9月 想清楚是要 永久不回港的話,先再上稅務局辦理結清稅務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