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即將離職的人,有稅收問題要問

2008-07-11 4:52 am
本人會在 7月30日之後離職,公司跟我說我要交了稅收先, 才出這月的人工. 但是本人現在不是現在離開香港,我會11月1在台灣結婚.(還在想是否要以後離開香港中)
1 ) 公司可以這樣停支付一切薪酬和其他款項給該我嗎
2 ) 現在公司要我出信說明我不離港, 我要做嗎
3 ) 那公司可以懷疑我會離開香港, 所以不出這月人工嗎
真心希望有人幫到我 thanks
更新1:

其實我沒說過結婚之後會永久不回港 (公司只是聽公司的同事說的) 公司早就幫我問銀行拿了一張辦回自己強積金的form , 公司又話幫我交給銀行 幫我拿回我自己的強積金, 之後又話公司想知道有多少員工拿了強積金, 我拿不拿走我自己的強積金是我私人的事, 是跟公司沒關係的. 所以我公司不是極穩陣派,只是想....我

更新2:

不過沒關係, 我問了稅務局, 我現在不是現在永久不回港. 公司正常是用離職的報稅, 公司也有權懷疑我的. 但是公司用了永久不回港的理由 報稅 ,過了一個月, 我沒去交稅, 公司要跟稅務局解 為什麼我報永久不回港的理由和公司只可以扣起我人工 30天 (由公司報稅當阡開始). 加上稅務局說如果我在 9月 想清楚是要 永久不回港的話,先再上稅務局辦理結清稅務就可以.

回答 (3)

2008-07-19 7:45 am
✔ 最佳答案
1 ) 公司可以這樣停支付一切薪酬和其他款項給該我嗎

你公司其實是極穩陣派,怕不申報你離開香港,自己會有麻煩先咁做。因為根據香港稅例,如果僱主知道其僱員離職後可能永久不回港,則僱主是需要代稅局扣起其僱員的部份人工作為交稅用途,否則該僱員若真的沒有交稅便離港的話,責任便在僱主身上,因為僱員幾時唔做,僱主實清楚知道,所以稅局有條例要求僱主要申報僱員離職俾稅局知,而且當知道僱員離職後將永久不回港,僱主是有權扣起佢部份人工,直至稅局同意後,才出番糧俾佢。


2 ) 現在公司要我出信說明我不離港, 我要做嗎

你公司唔肯定你番唔番嚟香港,先至要你咁做,係就係衰d,不過如果你肯定你會番嚟,其實出信對你嚟講係無問題o架。雖然只係封証明信,但係你公司就唔使驚稅局會要佢負責任幫你交稅,而你亦可取回全數薪金,你自己想一想啦。


3 ) 那公司可以懷疑我會離開香港, 所以不出這月人工嗎

可以的,因為你公司不肯定或者知道離開香港是事實。亦因為咁,所以佢才要你寫証明信去釋疑。至於應否扣起成個月的人工則有得傾,要視乎你以往是交多少稅款而定。

建議你自己打去稅局問一問,始終你結婚都希望開開心心,無謂俾呢d事搞到不開心啦。祝你新婚快樂,永結同心。
2008-07-17 6:51 pm
按香港Labour Ordinance公司必须在支付期满7天内支付给你,置于公司,一般要求是它要在你离职后一个月内通知税局你的离职及申报你离职前之收入。若你是长期离港才要通知税局,而你只是短借离港是不用的。

你不用理会公司,除非它能证明你是长期离港。
2008-07-11 5:47 pm
按照香港稅務條例,僱員離職後有可能不回港是要在僱員離職前一個月以IR56G通知稅務局,並停止支付薪酬予員工直至僱工出示稅務局發出的「 同 意 釋 款 書 」後,才可支付已扣存的款項給他。你公司不應要求你出信說明我不離港,但你確實要向政府申報收入,結清後才可離港。結婚是人生大事,如果途中因為小事誤婚期就唔好啦!
祝你百年好合!
參考: www.ird.gov.hk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28: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10000051KK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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