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倒閉後的索償問題

2008-07-10 1:42 am
據我所知,一間公司摺左或倒閉,債權人 ( i.e creditor) 係會比 股票持有人 (i.e. stock holder) 有較高優先次序獲得賠償,請問對於一個買了保險的人來說,咁一間保險公司摺左,佢獲得賠償的次序係高於債權人? 還是低於股票持有人? 可否全數取回己繳付的保金? 謝謝。[請不要回答我保險公司是很穩健之類的廢話。]

回答 (3)

2008-07-20 1:15 am
據所知香港暫時還未有人壽保險倒閉,有的是一般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因為有客戶長期供款,所以一定會給引到有別公司會投資承接的,故此一定不會發生你所說的倒閉的,至於次序會是最後的,因為股票持有人是優先的,希望幫到你
2008-07-10 7:27 am
若保險公司倒閉,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方向:
1. 若倒閉的是一般險(非人壽)的公司,因客戶不會有儲存或剩餘價值,亦不構成有任何的債務權益,而只有保單持有人權益,所以不能與債權人或股票持有人相比,亦不能得到任何賠償權利,而若沒其他公司收購其業務,那份保單亦會因此而失效。

按照那間公司慣常行政處理:若保客的保單未到期而終止,保客若是可獲部份退款的話,這時這個保客就會變成了債權人,就可得到債權人利益。

2. 若倒閉的是人壽險的公司,而客戶若有保證可得的已有儲存或剩餘價值,保險公司是必需按政府要求保留一定比例的對應的資產(如現金存款或債券等)。

這個資產若有任何大變動,保險監管機構都會立即向有關保險公司查問,以確保其符合法定要求,所以若這種保險公司倒閉,理論上它不能取走所有的資產,所以客戶的保證可得的已有儲存或剩餘價值,亦得到一定的保障及優先於債權人及股票持有人 。

但當然不是所有的客戶利益都可以保得住,如紅利和利息等不保證的,就未必須有保障了,而這些都會變成債權人的利益。

而香港自開埠以來,雖有保險公司因經營不善而要把牌照出讓,但很快就有另一些集團接手繼續經營,全因香港的這類牌照政府已表明不會再發新的,以保障現有的經營者。

這樣就使得這種牌照在香港有價有市,加上人壽保險業在香港過去數十年的急速增長及未來的持續增長空間很大,令到若有保險公司倒閉亦有很多公司願意接手,客戶利益就可得到更大的保障了。
2008-07-10 2:23 am
通常保險公司倒閉會給另一間公司收購... 如果你已買了該保險公司既保險, 你只是客戶而不是債權人或股票持有人. 你的保單會由新的保險公司接管. 但要問清楚新公司是否保障一樣.


收錄日期: 2021-04-20 12: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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