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太平紳士之來由?

2008-07-09 9:38 pm
點解要叫做太平紳士?點樣先可以做到呢?

回答 (1)

2008-07-09 9:45 pm
✔ 最佳答案
太平紳士(Justice of the Peace,JP)是一種源於英國,由政府委任民間人士擔任維持社區安寧、防止非法刑罰及處理一些較簡單的法律程序的職銜。成為太平紳士無須任何學歷或資格認証要求。現時英國的英格蘭與威爾斯、澳大利亞、纽西兰,馬來西亞、美國、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地區皆有太平紳士制度,但各地區對太平紳士的定義和要求皆有分別。


在英格蘭及威爾斯的裁判法庭由三位太平紳士或裁判官共同負責執行簡易過犯的懲處(或作「循簡易程序審訊」):法庭可裁決刑期在六個月以下的監禁處分。裁判法庭設有一名有法律資歷的書記,負責向法庭提出相關法例的建議。太平紳士或裁判官的人選從各個地區、各個階層挑選。所有裁判官在赴任以前及在任期間,都要接受嚴謹的訓練。裁判官是非受薪的義務工作者,但可領取車馬費及生活費。一般的非專業裁判官每年需擔任最少26節(每節半日)的服務,但亦有人在一週至少要擔任一日服務。除了非專業裁判官以外,法庭亦有小量的「區域法院法官 (裁判法庭)」(舊稱「受薪裁判官」),都是有法律資歷的全職裁判處成員,可以單獨審理案件而無需其他裁判官在席。「區域法院法官(裁判法庭)」與一判在郡法院審理案件的「區域法院法官」並不相同,這一點很重要。

現時,裁判法院可審理輕微違紀行為,可判處5000英鎊以下的罰款及不超過12個月的監禁,佔英格蘭及威爾士和北愛爾蘭超過95%的刑事案件。對於較嚴重的違紀行為,裁判官負責向皇室法庭提交公訴書。裁判官亦具有限民事司法管轄權,例如:處理發牌申請。不過根據《2003年牌照法案》,這些管轄權都已撤銷。

在《2003年法院法案》正式執行以前,裁判官都限制在指定地區工作。這規定現已變更,改為編配到各地方司法區。

《1997年太平紳士法案》為現時太平紳士的委任訂立框架,由大法官以英女皇的名義委任;根據相同的機制,亦可用於太平紳士的撤銷。區域法院法官(裁判法庭)在委任前必須要有七年的一般資歷,並由英女皇按大法官的建議而委任。

蘇格蘭
在蘇格蘭的法律體系中,太平紳士都是蘇格蘭區域法院內的非專業裁判官。「蘇格蘭區域法院」在1975年設立,用以取代過往的自治市警察法院。裁判官或單獨審理案件,又或三位共同審理、並有一位具資歷的審裁顧問擔任召集人或法庭書記。裁判官負責審理危害公眾安寧、醉酒、輕微襲擊罪、小額盜竊案及其他根據《民政法 (蘇格蘭) 1982年》所訂定的犯法行為。

在格拉斯哥,由於法院需要審理大量案件,使以聘請了三位事務律師擔任「受薪裁判官」,以取代非專業法官的職能。受薪裁判官與簡易郡法院具有等同的定罪權力。不過,在2006年,蘇格蘭行政院頒布統一群法院及區域法院的管理,但仍保留非專業法官,作為把蘇格蘭的司法體系統領於上议院大法官的第一步。

香港
香港的太平紳士分為官守太平紳士、非官守太平紳士、新界太平紳士三種,三者只是在產生程序和條件上有差異,於職能及地位上沒有分別。

香港的太平紳士主要職責為巡視如監獄等羈押院所,接受被扣留者的投訴,避免懲教當局對扣留人士施行法院判決以外的刑罰。太平紳士同時可監理和接受市民的宣誓和聲明,使該宣誓或聲明具有法律效力,此範疇的工作中最為人所熟知的是於每次六合彩開彩攪珠時聯同獎劵基金受助機構代表負責監理開彩結果。

如同其他由香港特區政府或前港英政府授予的勳銜一樣,獲委任為太平紳士的人可在其名字後加上「JP」字樣,作為個人正式銜頭之一部份。在香港一般人視成為太平紳士為一種身份象徵,因此有不少社區人士皆踴躍捐款或擔任公職,以期獲委任為太平紳士。

在過往,香港的太平紳士亦一如其他英聯邦國家一樣,需要審理案件;但現時其職能已被具有法律資歷的全職裁判官所取代。

加拿大
在加拿大各省的司法制度中,太平紳士的職務包括作為較為輕微案件(例如違反交通條例)的裁判官。加拿大太平紳士全部由省長委任。但是,要成為太平紳士的人士都需要有一些專業資格或法律常識。


收錄日期: 2021-04-28 22:38:1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09000051KK0113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