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照你所說應該未完全康復,為甚麼不延續你的工傷病假呢?
其實判傷係評定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率,以計算喪失工作能力補償的金額,並不是要殘廢才會進行此一步驟,祇要創傷引致任何後遺症均需要接受判傷以作評估的。
雖然你銷假時放棄判傷,但你又不需要過份憂心,因為工傷的追索限期為24個月,限期內你仍然擁有法定的追索權利。
現時你可以再次求醫接受診治,並延續工傷病假,緊記病假紙內容必須為工傷的手腕部位,然後帶同病假紙副本到勞工處《僱員補償科》,重新開啟你的工傷檔案,稍後《職業醫學組》會再次郵寄銷假通知書給你,重覆之前的程序為你再次安排判傷。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 yahoo.com/my/my_answ er?r=1186039745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2008-07-14 14:58:26 補充:
你貿貿然走去勞工處要求再安排判傷,梗係要你提交合理理據啦,你應該先去睇醫生取得工傷病假,然後上去勞工處話創傷情況有惡化跡象,勞工處就會幫你重開檔案,等你再次銷假時先會安排判傷比你!
2008-07-14 15:06:06 補充:
唔好以為撞親會係好少事,有時雖然冇傷到骨骼,但韌帶受傷都需要一段時間先會康復,如果有撕裂現象則要至少三個月先好番,你唔理佢遲D手尾仲長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