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課外活動&暑期班

2008-07-09 3:14 am
我想問我屋企令綜援,
係學校/中心參加課外活動/暑期班,
有冇資助?
如果繳費時佢冇俾單據我,
但之後有證書證明...
得唔得?

回答 (2)

2008-07-09 7:40 am
✔ 最佳答案
你應該申領特別津貼

首先你應該問番負責你個案的社工, 睇下你讀既課程係咪符合申請特別津貼。至於繳費證明是必須的,如冇特別原因, 一般只會接受繳費收據而不是證書, 最好都係問清楚你的學校/社區中心, 沒有理由不發收據的,否則你應先向你的個案社工查詢清楚才好報名 。
至於如何申請及津貼上限如下:

怎樣申請特別津貼
本指引無法盡錄以上每一項特別津貼的詳情。如有需要,申請人可向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查詢。
不同類別的受助人可以按其個別情況領取每月發放或一次過發放的特別津貼,以應付個人或家庭的特別需要。
這些特別津貼,大部份是按合理的實際所需費用支付,其餘則以本署所訂的最高金額為限。請緊記,如有意申領特別津貼,請先向社會保障辦事處職員查詢有關準則。
如欲申請預支特別津貼,申請人須提供證明文件,如報價單或正式的估價單;在若干情況下,口頭證實亦可獲接受。
在特殊的情況下,社會福利署署長可根據個別個案的情況,酌情考慮發放其他的特別津貼。


就讀高中或以下程度的學生,可根據其就學階段獲發定額津貼,以應付與就學有關的選定項目開支(即課本、文具、校服、雜項及一筆過小額開支)。津貼金額如下:

每名學生每學年可獲發的最高津貼額
幼兒中心 (0至2歲組/ 2至3歲組) 1,245元

幼稚園(幼兒/低/ 高班)2,845元

小學(小一至小六)2,505元

初中(中一至中三)3,810元

高中(中四至中七/ 工業學院/商科學院)3,210元

如果實際開支超逾定額津貼金額,本署會考慮發放額外津貼,以應付實際開支。受助人須保留所有有關開支的單據,以作證明。
參考: 社署
2008-07-09 4:04 am
 社會福利署一般只會資助綜援受助人的正規教育課程費用,例如中學的學費和雜費等,至於一些暑期訓練班及課外活動、興趣班等,由於並非恆常及正統的課程,故是不會獲社署所資助。
 另外所有獲社署資助的費用,均須出示單據的正本,先行奠支;然後再以實報實銷的形式向社署取回有關款項。若未能出示有關正式收據,社署是保留不發津貼的權利。
 故你在繳費後,應立即向對方討回一張收據,即使不向社署申請資助,倘收據內的課程課不對辦,也可出示收據到消委會或教育局等投訴。
參考: 個人所知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27: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08000051KK0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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