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補地價居屋

2008-07-08 7:02 pm
未補地價居屋可否再做按揭? 之前的按揭以經供完.

回答 (1)

2008-07-09 3:29 am
✔ 最佳答案
除非你有特別理由(例如經濟出現問題,急需周轉),就可以以書面向房屋署署長申請再度按揭,待房屋署署長向你發出同意書之後,帶同同意書去銀行辦理便可。
如沒有房屋署署長書面許可而再度按揭,是獨犯房屋條例第 283 章 27A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有關的單位亦會被房署強行回購,有關按揭機構不能反對。所以一般正當的銀行是不會替你做的。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content/document/b5/residential/hostps/premium_arrangement_over5yr.pdf
(第三頁)
在單位五年轉讓限制期屆滿後,業主可否將單位按揭,以按揭貸款繳付補價?
正如出售單位的情況一樣,一般來說,如未繳付補價,或未經房屋署署長許可,業主不能將單位按揭;但居屋/租置計劃單位的業主可與律師及按揭銀行安排,在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生效當日簽訂按揭契據。如未繳付補價或未經房屋署署長許可便將單位按揭,即屬違反房屋條例,而按揭契據亦會無效。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10: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08000051KK0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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