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員工(每星期返1~2天,每天3~7個小時)僱主需否供強積金?

2008-07-05 7:39 pm
我公司有個兼職員工,他每星期返1~2天,每天3~7個小時,他每月的薪金約2000元左右,不知需否為他供強積金?請指教!

回答 (2)

2008-07-06 5:30 am
✔ 最佳答案
要個員工做滿60日先要
否則唔洗
佢番D唔番D咁捱左兩個月都計
參考: 經驗
2008-07-07 1:22 am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2條說明:
如有關僱員—
(a) 從事某行業,而有一項公積金計劃就該行業獲註冊為行業計劃;及
(b) 受僱於該行業並由僱主按日僱用或僱用一段少於60日的固定期間,
則管理局可藉刊登於憲報的命令,宣布該等僱員就本條例而言屬臨時僱員。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7, 7A
僱主須安排僱員成為MPF計劃成員; 僱主及有關僱員須向註冊MPF計劃作出供款

但係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 7B話明:
第7及7A條不適用於獲僱主僱用少於60日的僱員,亦不就該等僱員而適用,但屬臨時僱員者則除外。

所以睇下個散工係唔係臨時僱員: 係咪僱用少於60日或按日僱用,你個行有冇MPF行業計劃等

唯一情況唔洗供就係有行業計劃 (宜家得飲食業同建築業)及按日僱用或僱用一段少於60日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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