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睇下你想告民事定刑事la
民事: 用 assault告
只要佢刻意 對原告制造一種感覺,令佢覺得自己會受到迫切、有害既身體接觸,就犯左 assault。但係要告得入,佢係電話講d野要令一個合理既人感覺將會有暴力發生 (Li Wai Ying & Another v West Global Ltd & Others (2001) HCA 1810 of 2000)。你個case有得打既,但係勝算未必好高,除非佢話自己係黑社會la~可以追討賠償,但除非你實際受到某d損失,如果唔係賠償好細
刑事 1: 職工會條例第47條
(1) 任何人目的在迫使另一人不作出其有合法權利作出的作為,或迫使另一人作出其有合法權利不作出的作為,而在不正當及無合法權限的情形下─
(a) 使用暴力對待或恐嚇該另一人或其妻子或子女,或損害該另一人的財產;或
(b) 持續地到處尾隨該另一人;或
(c) 收藏或剝奪該另一人擁有的或使用的任何工具、衣服或其他財產,或阻礙其使用該等工具、衣服或財產;或
(d) 監視或包圍該另一人居住、工作、營業或剛巧所在的屋宇或其他地方,或該等屋宇或地方的通路;或
(e) 在街道或道路上騷擾地尾隨該另一人,
即屬犯罪,循簡易程序定罪後,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6個月。
唔知你有無真係爭佢75000元,因為口頭合約係有效既,冇寫欠單唔代表無欠款。如果有,呢條就唔arm用
刑事2: 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
任何人威脅其他人 ─
(a) 會使該其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 ;或....
(c) 會作出任何違法作為,
而在任何上述情況下意圖 ─
(i) 使受威脅者或其他人受驚;或
(ii) 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作出他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或
(iii) 導致受威脅者或其他人不作出他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屬犯罪。
其實呢條好大機會告唔入,因為佢淨係講"發生咩事佢都控制唔到",無威脅使你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或作出任何違法作為
2008-07-06 02:04:47 補充:
其實除左告佢,另一個方法係報警
雖然警察未必會charge佢,但係佢應該都唔會再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