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兩位合伙人共同建立一間有限公司,這是我第一次創業,很多方面經驗和知識都不夠,希望有人解答我的問題。
公司現在已成立了一年,近月開始有盈利。
其中一位合伙人是管財政的,本著大家是朋友份上,我一直不是太多過問公司的財政狀況。
我本人曾為投資這間公司而向外借貸,而且成立公司以來我都以一個低得不足以應付日常開支的薪酬去為公司工作。所以這一年來過得相當困難,因為我還要在我不夠用的薪酬裡拿錢去還當初為投資而借的錢。而我打算明年結婚,所以現在的我身無分文,我覺得有點難過。
好了,既然公司有盈利,我就會期望公司能分一部份的錢給我,一方面他們也很清楚我當日為公司的借貸有部份是他們要求我這樣做,他們也知道公司是有責任要為我還這部份的債的,但多個月來都只有我獨自一人在承擔這筆債。另外公司亦說過我和拍檔當初的投資金額是會在公司有盈利後,慢慢悉數還給每位投資人,這方面我亦預期又有另一筆來自公司的「進漲」。再加上幾個月前公司曾經欠我工資,這亦是一筆應該付給我的賑。
但近一個月,這位負責財務的拍檔忽然提出要為公司儲一筆後備金,說萬一客戶走數,公司仍有錢出糧給同事。這本是作為一間公司必須做的事情,我們作為僱主也應該為員工設想一下,公司不應該餐餐食餐餐清。但問題是,現在公司的盈利又未去到很高,如果要儲儲備金,那恐怕我之前列出的一大筆款項就未必夠分給我們了。
我和另一位拍檔也曾要求加人工(因為我們的人工實在少得可憐),但那位管財政的卻說要等到下一年了。還給藉口說,人工加少D,年底的花紅也可以分多D。我立刻反駁說,你又說要儲備,又要分花紅,(我還未提我為公司借的債),公司哪裡有咁多錢做晒所有野?
我已經叫左呢位管財務的拍檔預備一份財政預算給我們看(一年前創業時他曾做過財政預算,但過左一年,很多數據都很不同了),想看看究竟他滿腦子的打算會怎樣安排,他好像想推卻,不知他會不會做。
究竟當一間公司有盈利的時候,什麼款項應該是優先發放?我作為一間公司的三位股東之一,我該如何更有效去「監管」這位拍檔是根據我們三人的利益行事,而不是單單為了他自己的方便?如果他做法真的出了問題,我可以如何追究?
煩請有心人指教。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