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公司扣人工!><有冇得追返啊!??

2008-07-01 11:05 pm
我6月1日返第1日.
6月30日,姐係琴晚..10點2比辭職信店長
公司合約寫,未滿一個月係唔洗通知期
第2個月起要7日通知

之後經理話要扣我7日通知金
因為過左10點當係第2個月起
但係我正常係10點3放工
另外我係打卡之前比佢的
點解咁樣都當係第2個月起??

去勞工署有冇得追返ga???
唔該幫幫我丫><
更新1:

唔該晒丫^^ 我明白晒喇 我今日去左勞工署問 佢話要等7日後公司出左糧,真係扣左我7日先去告佢 請問我追得返ge機會有幾大呢?? 同埋大約要幾耐時間ga?? 因為我聽有d人講..公司會出古惑,令佢追唔返d $$ 我好驚我果間都會咁>< 我之前打返公司時,..已經錄低左我同店長ge對話 唔知咁樣有冇用呢??

回答 (2)

2008-07-02 1:16 am
✔ 最佳答案
你如果在7月1日無正式上班,公司係唔可以扣你人工!
你只是上班剛好一個月,並沒有超過一個月,唔使考慮你公司合約點寫,只須按照香港僱傭條例~~你根本無須給予通知期或通知金才可以辭職!
法例有規定上班第一個月係試用期,中止僱傭合約(無論被解僱或辭職)都是不用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你公司的經理肯定是誤解了試用期的定義,意為試用期結束,就等如員工已成為"連續合約"員工,事實上試用期結束時,無論僱主或員工仍有機會考慮應否維持僱傭關係。考慮期就是第二天員工開工前,如果你第二天上班工作,就是以行動答應會留任作"連續合約"員工,而現在你肯定在試用期後再沒有上班,所以你是不具備作為該公司"連續合約"員工身份,中止僱傭關係是無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的。
有關僱傭條例可瀏覽勞工處網頁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 請留意第八章的第一個圖表,基本可解答你的問題。
如仍有疑惑可致電政府24小時咨詢熱線1823查詢,基本勞工法例可以得到即時答複。我還建議你順便問埋就近勞工處地址,因為如果公司強行無理扣減工資或拖延發薪,你都有須要直接到勞工處舉報及求助的。
2008-07-01 11:30 pm
經一事長一智,一般而言都是以上班時遞辭職信,而不是下班,所以你能追回的成數很低,即使能追回,你在這家公司或集團都會列入黑名單。


收錄日期: 2021-04-23 21:00: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701000051KK01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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