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某間日本料理餐廳兼職工作,時薪為24hkd
有一日,更表出左,平日好多時都編6-11
旦係呢個星期開始編到有人番7-11
個經理同我地講: 我地唔係cut你地鐘,只係勞工法例要求兼職每個星期唔可以番幾多個鐘 (我唔記得佢講幾個鐘啦 好似18個鐘)
我想知其實係米真係有呢條例 ,因為我以前做個吉野家part time都係度踩鐘啦 ..甘講法所有吉野家都犯晒勞工法例??
我各得係公司想慳錢囉 ,
因為佢編我番6-11 (5個鐘)
連續工作時數的上限5 小時,其後須有不少於半小時的用膳或休息
令我各得佢係度走緊法律'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