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背山的另一邊」讀後 (點入可瀏覽該篇文章)
「斷背山」是一部以同志為題材、借題發揮來闡述愛是無疆界、更無分性別的電影,因為愛是一股自然的力量(Love is force of nature),無人可抗拒。但愛無分性別即便在今時今日仍是一種烏托邦的說法。 1998 年,22 歲同志馬修薛伯在懷俄明州(Wyoming)遭虐殺;證明從片中的1963 年到現實世界的九○年代,世界其實沒有太大改變。
首先,這裡必須牽扯到一個選擇的問題。同性戀者有選擇嗎?尤其在40 多年前的美國南部懷俄明州,當時被視為一名同性戀者極可能慘遭毒手、無人聞問、眾人甚至因此額手稱慶。處於世俗對同性戀極端不友善的環境下,Jack 沒有太多選擇,因為從小被父親灌輸同性戀罪該萬死觀念而成為一名痛恨同性戀的同性戀者的Ennis 更無從選擇。除了走入婚姻,我不知道還有甚麼更理想的方式讓他們選擇在當時的社會理直氣壯地生活下去?
反之,異性戀有選擇嗎?我認為是有的;他們可以選擇婚姻或因個性不合、或任何其他的原因而離婚,若因此搞外遇20 年,除了說他們無知、我想不出其他的講法。但同性之間的愛戀則不同,他們無法結合,假如相愛至深而無法分手,惟有躲避世俗的眼光,偷偷摸摸的苟延殘喘。一段異性戀,維持二十年的外遇有何值得稱許之處呢?並無可稱許之處,因為他們有選擇而不選擇;但同性之間呢?他們有選擇嗎?沒有!所以到了同志戀就格外令人感到同情與無奈。
同志因世俗壓力而步入婚姻者比比皆是,這是誰的錯呢?如果這個社會可以接納同性之間的愛、還會有那麼多的同志選擇婚姻嗎?同志走入婚姻本就是一種悲劇,他可能從此關閉自己心中的一扇窗、或選擇偷偷摸摸的延續對男性的飢渴;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絕對不會快樂的。
不快樂的丈夫不會有快樂的妻子。於是,我們看到片中Jack 的妻子近乎誇張地變換髮型、打扮自己、將自己埋首於工作中;她惟利是圖嗎?或許,也更可能他得不到婚姻的滿足,轉而將精力投注工作事業;她的父親就是那個個性,所以,叛逆的她故意選擇他老爸不喜歡的人嫁了(這點從萬聖節Jack 和他老丈人為了爭電視頻道而終於發飆,她卻在一旁隱隱透著股詭異的笑、證明她就是要跟她老爸唱反調);丈人的跋扈囂張被解讀為被醜化、矮化根本不知從何說起?
Emma 是個典型的賢妻良母,只怪Ennis 無福消受;她心思細密,善解人意,即使和Ennis 離了婚,仍鼓勵他再婚,擔心他孤老一生。如此的角色,卻被解讀為不解風情;Emma 再嫁的男人切火雞肉要用電動刀就被冠上「弱雞」之名,這還頗令人一頭霧水;事實上,Emma 當時已經和Ennis 離婚了,艾瑪再嫁的男人願意接納她的前夫一起過復活節、並接納他的兩個女兒,這證明他是個紳士,或許不是個身強體壯的紳士,但肯定是個有氣度的紳士,這是個被醜化的角色嗎?
露天晚會上,對女人口出輕薄的路人甲、乙的出現凸顯Ennis 在被框入所謂正常的男女婚姻時,他可以理直氣壯、大剌剌、名正言順的為保護妻女痛毆兩名出言不遜的魯男子,你瞧肆意綻放的煙火不正為一家之主的壯舉而熱烈歡呼嗎?但一旦隱入同性戀,他也只能無助的像個孩子、埋首於Jack 的懷中痛哭說出:「我無法再忍受下去了!」路人甲、乙的確惹人嫌惡,但這跟他們的性傾向毫無干係。
同志走入婚姻對女方絕對是個傷害,除非男方斷絕對男性的慾念,但那可能嗎?可能吧!問題是他會因此而快樂嗎?這是整個主流社會給同性戀者的壓力--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生兒育女是所有正常人應該走的路,怎可以怕養兒育女的麻煩而不結婚,更遑論去搞甚麼鬼同性戀呢?這真是對傳統的家庭觀念的大不敬啊!這不正也是異性戀者所訂下的遊戲規則嗎?若不遵守這個遊戲規則,當心被扣上「對家庭觀念的莫大貶抑」的大帽子!
若本片會對年輕一代有任何影響,應該是讓他們清楚了解:每種人都有其生存的價值。當你覺得某種人是不應該存在的同時、你也抹煞了自己當一個人應該擁有最基本的commen sense。仇恨、鄙視、小題大作只會傷人卻又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