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途徑可以向曾持首投訴社會上的不公義呢?

2008-06-30 11:17 pm
請有識人仕告知, 從那途徑可以直接快捷地向曾持首投訴社會上不公義的事?

回答 (4)

2008-07-02 4:49 am
✔ 最佳答案
根據基本法第48條第13節: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使職權,處理市民請願及申訴事項。
你可以將有關的問題,透過以下的方式向行政長官反映。

行政長官辦公室
地址:香港禮賓府
辦公室電話:2878 3300
傳真:2509 0577
參考: 香港法例
2008-07-03 9:40 pm
如果曾生可以心存正義,佢就唔會要前家廚乞米。政治委任副局長佢出面要以強權欺壓市民。有咁樣事實擺在眼前你都仲對佢有期望?
2008-07-01 3:00 am
曾用權 其身不正, 剛愎自用, 一意孤行, 對香港社會事務漠不關心, 祇埋手運用權術, 鞏固勢力, 看他真本領令到本來是正義的神經漢 倒弋支持, 老火主教退居田園, 真係利害. 甚麽民間疾苦, 一概不聞不問, 如果你向曾持首投訴社會上不公義的事, 他一定會心虛以為你投訴他, 點會理你呀 !! 但可能會有 D 著數令到你收口都有可能, 皆因唯財自用, 用人唯親是他本能, 無往而不利 !! 一上任猛咁加公務員人工, 得到數拾萬有勢力的自己友支持, 豪償三軍, 十足皇帝作風, 真係點到你唔服 !!
2008-07-01 1:38 am
無! 君不見委任副局長及政治助理事件中, 曾特首採用了那幾招? 第一招便是搵隻馬林公公出來死撐 ─ 我們無錯! 第二招是自己在立法會內死撐 ─ 我們無錯! 第三招是自己再在立法會內轉打悲情牌, 事件應告一段落了, 依然故我是 ─ 我們無錯! 最反一招是以傳謀轉告大眾, 是他們低估了市民對事件的重視, 但最後仍然是 ─ 我們無錯!
參考以上事件, 閣下認為那途徑是可以直接快捷地向曾持首投訴社會上不公義的事嗎?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46: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30000051KK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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