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此之前,廣場的升旗儀式比較簡單。1949年10月1日至1950年底,由北京市公安糾察總隊負責;1951年至1977年的26年間,由天安門管理處的工人胡其俊負責;1977年至1982年12月,由衛戍警衛師一團某連的兩名戰士負責。
1982年12月31日,十一中隊 五班接受升降國旗任務後,經上級批準決定將原來的兩人升旗儀式改為三人升旗,一人擎旗,兩人護旗,正步前進,同時統一了著裝,編制出了升降國旗的時間表,從1983年2月1日起試行。
1991年初,天安門國旗護衛隊正式成立,並從1991年5月1日起實行新的升旗儀式。國旗護衛隊由36名武警官兵組成,負責每天升降國旗。逢“一“ (即每月1日、11日、21日、31日、周一)和重大節日升旗,由國旗護衛隊和武警軍樂團在現場演奏國歌。
1996年6月,國旗護衛隊被正式命名列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