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宗案有沒有犯上通姦,她的丈夫能否以此作為離婚的証據?

2008-06-30 12:52 am
http://hk.news.yahoo.com/080628/60/2wi5f.html

這宗案的少婦有沒有犯上通姦,她的丈夫能否以此作為離婚的証據?
又或是有什麼理由讓她的丈夫跟她即時離婚?

回答 (1)

2008-07-09 5:04 am
✔ 最佳答案
這宗案的少婦有沒有犯上通姦,她的丈夫能否以此作為離婚的証據?
又或是有什麼理由讓她的丈夫跟她即時離婚?
這個問題要分開幾個部分來作答。
首先案中的少婦絕對沒有犯上通姦罪,她是受暴力強姦的受害人!此事經警方調查和有在事發現場的受害人家姑可作證明,有人證和充分證據證明受害人遭受暴力侵犯,她雖然奮力反抗奈何勢孤力弱,慘受色魔蹂躪!而涉案犯人亦已承認干犯強姦罪行。所以在上述情況下她絕無可能被認為是犯上通姦!
至於她的丈夫能否以此作為離婚的証據,或是有什麼理由讓她的丈夫跟她即時離婚?
一個人要離婚,根本不需要證據和理由。你堅持離婚就算對方不允,祇要分居超過兩年就可以向法庭提出單方面離婚。
唉!但我不明白她的丈夫為何要跟她離婚?為何要跟已飽受傷害的妻子離婚呢?
是嫌棄她被其他男人沾污了清白之軀嗎?是自覺戴上綠帽嗎?如果祇是因為這些理由而要跟曾經深愛的妻子離婚!那我看不起這個丈夫!要知道這個女子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受到傷害。他在妻子最需要關懷和呵護的時刻,不單止不表示支持和包容,反倒落井下石要與她離婚?
假若上述案件中受害人的丈夫,真的單為這件事而提出離婚。作為男性,我鄙視這個自私冷血的丈夫!同時亦慶幸受害人可以早些認清她丈夫的真面目,早日重獲新生!
參考: 個人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07: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29000051KK0172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