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美國簽證

2008-06-28 11:34 pm
本人曾經於97年自己到美國領事館申請美國旅遊簽証(獲發5年簽証), 於97年及98年到過美國旅遊,visa到2004年止, 現在希望再次申請,請問會有困難嗎??因為我打算辭去香港的工作及到美國小住一段時間及可能結婚(男友是美國人),現有問題如下:
1.男友將會來香港1-2個月,及後我打算一齊跟男友去美國住一段時間,是否再申請旅遊visa比較好呢?
2.有打算結婚,但並不是即時,因為打算到美國再相處一段時間才決定,我可以用旅遊簽証於美國逗留嗎?
3.因為我參考過一些個案,如申請未婚妻k-1簽証, 期間我是否不可以到美國呢? (包括旅遊)
4.之前曾經申請並獲得簽証,對再次申請有利嗎?
因為有很多問題不懂得如何處理, 麻煩各位!
更新1:

Oh....sorry...I make a mistake, my visa should be 1997 to 2002! but thank you for your reply to me!! thank you!!

回答 (1)

2016-05-14 4: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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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5-03 04: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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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28000051KK0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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