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有強權冇公理!

2008-06-28 7:43 pm
本人亞光, 在X世界集團瞎下王潮會會所工作. 因有一位同事冇返工, 我在四月三十日是例假, 早上十時多電話響起叫我回公司頂更. 回到公司工作如常, 但總廚問我那位同事冇返工是否因前幾晚的大食會令他冇返工, 一路追問幾次. 我一直說不知道而這是他的私隱, 不便講. 總廚便起干火, 很快便爆粗. 跟著用左手握實我條頸, 另一右手拿著溫度插及說再係咁就插死我. 在旁有另一位同事見到就叫總廚唔好, 於是總廚便死死氣放手. 之後我感覺到有些不適, 然後到急症室及報警. 因此事CID控告總廚刑事恐嚇

公司停了總廚六個星期職位, 再叫我庭外和解. 但我覺得應該要按法律程序處理, 於是沒有理會公司, 不會作庭外和解.

直至六月二十五日晚上, 公司因我和總廚阻礙公司運作為理由, 補回假期, 花紅和一個月通知金要我立即離開公司.

我亞光真係無辜, 被總廚打, 而我沒有還手…但係咁樣冇左份工, 真黑仔. 而這件案件還未開審, 公司就做了這決定真不公平. 在今日六月二十六日致電勞工處, 因我現在是工傷期還未判傷, 有沒有途徑可以索償? 請各高人指點, 謝謝

回答 (3)

2008-06-29 1:05 am
✔ 最佳答案
你都已經同勞工處聯絡,應該知道在員工工傷期間僱主是不能解僱員工的!
以下節錄自《僱傭條例簡明指南》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第八章:"終止僱傭合約"部份內容:
工傷期間僱主在未與因工受傷的僱員達成工傷補償的協議之前,或在有關的評估證明書仍未發出之前,不可解僱僱員。
違例與罰則
僱主如在上述情況下解僱僱員,即屬違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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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工傷期間你僱主仍解僱你,肯定是違反僱傭條例的,你應立即向勞工處舉報,讓勞工處檢控無良僱主。
至於你被人打傷,只要對方罪名成立,你是可以向對方索取湯藥費的,目要你最好盡量保存醫療使費的單據,對方要負責找數的。
在你工傷問題得到解決後,僱主是可以補回假期, 花紅和一個月代通知金要你立即離職的。如果你已工作滿五年或以上,還可以向公司索取長期服務金。這就是依足勞工法例的做法。
2008-06-29 2:49 am
你既個案工傷期間是不能解僱員工的,你要去勞工處投訴及處理,至於被打一事,公司方面當然會留住總廚,唯有放棄解僱你,如果你工傷康愎後,他依照勞工法例賠償足你的話,是沒有什麼可以說的了,因為他是可以解僱員工的,同時你繼續做下去,相信你也不會有好環境,因為與總廚已經有心病了,是嗎?好好休息待安復找過份新工吧,希望幫到你
2008-06-29 12:47 am
老實說你公司雖然係衰,但佢依足勞工法例賠償,冇俾少你,你都奈佢唔何;你要索償都要等判左傷先,埋個判傷報告才有理據索償!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13:2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28000051KK0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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