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工騙案

2008-06-28 11:24 am
本人有一女性朋友,近日覓得一份在茶餐廳的侍應工作,可以由於工作的問題,她在工作的第5天要求遲職,但被老闆勒令要求3日通知,否則將扣取3日的人工。

本人得悉後,覺得事情極不尋常,第一那間店舖屬無牌經營,第二我朋友跟她並未有簽署任何合約。故此本人在抱不平的情況下,登門要求該店主,即時發出2日的工資(我朋友堅持不等3日通知),但是他卻不許,更報警,說我騷擾他。

在下所做的只是詢問而已,並沒有任何的粗言也沒有高聲浪,只是其後我要求他給予我外賣紙,並威脅他,若真的不肯給予2日的工資,將作出報服。

現在問題的重點就是,我到底可以用什麼方法幫朋友拿回該2日的工資?無論是正常途徑還是曲線的做法也好!

本人有以下的天真想法,一是傳媒報章的投訴或報料熱線指責其劣行,又或是向政府投訴其無牌經營和佔用公家地(他把行人區佔用)。

第二是每天不斷打虛假的外賣電話,以作報服。

有沒有人可以有更好的方法去取回該筆工資?或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在不犯法的情況下進行報服?

前題是要實際可行!!!

回答 (2)

2008-07-07 12:30 pm
✔ 最佳答案
千萬唔好每天不斷打虛假的外賣電話,咁樣做犯左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0條:
任何人有以下行為,可處罰款$1000及監禁2個月─
(a) 使用電報、電話、無線電報或無線電話傳送任何極為令人厭惡的訊息,或任何不雅、淫褻或威脅性質的訊息;或
(b) 使用上述方法傳送任何其明知是虛假的訊息,旨在對他人造成煩擾或不便,或旨在令他人產生不必要的憂慮;或
(c) 無合理因由及旨在達致任何上述目的而不斷打電話。
隨時俾人告

法律承認口頭合約,所以就算未有簽署任何合約,都可能有合約存在
係呢個情況,你朋友工都返左,所以有僱傭合約

要睇下你朋友受僱情況,先知僱主有冇權要求3日通知

你想取回該筆工資,可以去勞工處問下,但係如上面所講,僱主未必有犯法

你真係想害佢既話,可以去食環署投訴佢無食牌,違反食物業規例132X第31條。如果真係無食牌會即刻封佢鋪
2008-06-29 5:08 pm
如你所講, 無牌, 阻街得, 舉報佢.

至於你要攞番人工, 要去勞工處. 正所謂公說公有理, 婆說..., 所以要去勞工處.

其他激進行為, 可免. '呢個老闆'...呢 D 人做慣呢D 事. 幾激進的可能佢都遇過. 唔好做 d 你唔知有冇成效的事.

不如, 想一想點樣 安慰番好友好過.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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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28000051KK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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