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主 黨 主 席 何 俊 仁 認 為 , 商 務 及 經 濟 發 展 局 局 長 馬 時 亨 離 任 後 的 短 時 間 內 , 應 該 由 副 局 長 署 任 , 而 不 應 由 其 他 局 長 兼 任 , 至 於 長 遠 來 說 , 要 以 公 務 員 或 其 他 人 士 擔 任 局 長 , 就 由 政 府 決 定 。
何 俊 仁 表 示 , 由 於 在 副 局 長 的 設 計 上 , 他 們 在 有 需 要 的 時 候 , 要 署 任 局 長 的 職 位 , 如 果 在 今 次 的 情 況 下 , 不 跟 據 這 個 做 法 , 擔 心 市 民 會 質 疑 市 民 的 公 信 力 。
何 俊 仁 咁 快 出 來 拍 副 局 長 馬 屁 !
請問: 何 sir 係唔係 short 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