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司法公正.是不是作了一些假的.而令到事情不可公正地處理?

2008-06-25 9:10 am
一些民事.如對方找人作假口供.到最後知道他是作假口供.他們是不是無事.

回答 (1)

2008-06-28 12:52 am
✔ 最佳答案
給假口供是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的一種,是[有組織及嚴重罪行](詳見:香港法律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對方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普通法的罪行,法庭可以根據《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第54條判刑,而裁定他犯藐視法庭罪,亦視乎案件類型及所犯的罪行判決。
不過假如提供口供的一方(例如報紙、新聞報導等)並不一定能以妨礙司法公正裁定對方犯藐視法庭罪(詳見:香港法律287章司法程序(報導限制)條例第4條)。
如發現有人在法庭提供假口供已經係藐視法庭,所以對方不會無事。
參考: 個人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26 14:12:2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25000051KK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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