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軍中時,.......
有一天晚上,我值凌晨00~02的衛兵,當下了衛兵回到寢室,正脫衣服準備就寢時,睡我下鋪的同學,.....突然從蚊帳裡鑽出來,手掐在脖子上,嘴巴張得大大的,猛力的站在地上一直跳,......我當時來不及反應,目瞪口呆,差一點被嚇到,著急的看他在幹嘛,只感覺他的表情很痛苦,好像不能呼吸,想對我說話卻說不出來,又一直跳阿跳的........大概不到半分鐘.....他停了.....喘著氣坐在床上,告訴我,他終於吸到空氣了.....後來,我追問是怎磨回事?他說他是被鬼壓,就是鬼壓床,就是睡著的時候,突然就覺得全身被看不見的東西壓著,就醒了,發現動彈不得,也吸不到空氣,非常難受,所以他才極力的掙脫要下床用跳的,看能不能吸到空氣,......他說幾天之前也發生了兩次.....當時的我是無神論者,根本不相信什麼被鬼壓的!.....只安慰他說,你大概太累了,明天到軍醫那裡去看一下.....雖然如此,事後我還是覺得毛毛的,心想 : 還好他吸到空氣,那不然我同學不是當場在我面前掛掉!.....也聽不到他說被鬼壓的事了.....
聖經是專門在說靈的,因為....
約4:24 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以聖經看,邪靈和鬼是不分什麼中國鬼和外國鬼的,只要是人,能吃牠就吃,能附就附......
約一 5:19 .....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彼前 5:8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以下摘錄倪柝聲文集
我們知道四福音書裏有許多被鬼附的事的記載,我們也知道現今還有許多的『外教人』是被鬼附的。我們如果對一位信徒說,基督徒是會被鬼(或稱邪靈)附的,他必定很驚奇。中國普通信徒都是以為惟獨外教人纔有被鬼附的可能,我們基督徒是不會的。此外還有一個誤會,就是如果是被鬼附了,就必定像瘋人那樣的癲狂纔可以。豈知聖經告訴我們說,鬼不只使人忽然跌在水裡,忽然跌在火裏,(太十七15,)有的不過使人腰彎(路十三11)而已,其人還是很文雅、很安靜的。
到底甚麼叫作『被鬼附』呢?明白這一句話的意思之後,就叫信徒知道基督徒是有被鬼附的可能的。『被鬼附』─或簡稱─『被附』─意思就是『邪靈依附在人身上的全部或局部。』因為邪靈是附在牠所得著的地位裏,無論這地位是何等的微小,只要有了一個立足點,牠便可以往前作工,得著全人。普通的信徒都是以為被鬼附的,必須是像福音書裏所記幾個極厲害的纔是。他們卻不知道那些都是極端的。並且,照著福音書看來,人被鬼附,受苦害的程度並非一樣的,並且,有的竟然是相差甚遠的。我們剛纔所說的兩個,就是完全不同的。
在神所造的一切事物裏,都有定律,意思就是牠們的活動,乃是順著一定的規則的。邪靈作工也是有一定規則的。有一因,必生一果。邪靈作工的條件,如果有人履行了,(不管他是有意的履行,如巫婆、交鬼者、扶乩者,或者是無心的履行,像基督徒這等的人,)邪靈就必定在其人身上作工。我們應當知道,邪靈所有的活動,是有定律的。只要人履行了這定律所要求的條件,這人就可立即得著邪靈的活動。這是因果之道,火會灼人,水會淹人,乃是一個定律。斷沒有人把自己放在火裏而不受灼,浸在水裏而不被淹之理。對於邪靈的工作也是一樣。只要你履行邪靈可以憑依在你身上的條件,邪靈就必定憑依在你身上。既然有了因,就必定有果。所以,不論你是基督徒與否,只要你履行了邪靈的條件,牠們就要作工。邪靈乃是附在一切履行牠作工條件的人的身上的,所以,基督徒不能因其是基督徒而脫離這樣的危險。基督徒如何不能把自己放在火裏燒,水裏浸,而說因我是基督徒所必不傷不死,也如同不能履行了邪靈作工的條件,而說因我是基督徒所以我必定不會被鬼附。火灼一切把自己放在裏面燒的人,水淹一切把自己放在裏面浸的人,邪靈也附在一切給牠們以憑依的地位的人。不論他是否基督徒。
因此,信徒如果給了邪靈以可作工的機會,牠們就必定不稍退讓,而趁著機會,附在信徒的身上。
到底邪靈依附的條件是甚麼呢?人應當如何纔會得著邪靈的依附呢?人應當履行了甚麼條件,纔會得著邪靈作工呢?這是最緊要的問題。聖經稱這條件為『地位。』(弗四27。)這『地位』或『地步,』就是在人身上所留下穿曠的地方,為著邪靈的。這地位就是邪靈在人身上所得的立足地。邪靈是照著祂所得的地位而依附於人。牠所得的地位有多少,牠就依附在人身上多少。不論這地位是在外教人身上,或是基督徒身上,鬼都是要因之而依附在其人身上的。凡人身上給邪靈以可攻之點,可侵犯的機會,可立足的所在,都可通稱之為『地位。』人如果以地位給了邪靈,他就不能不被邪靈所附。有了因,就必有果。信徒如果以地位給了邪靈,而倚靠自己是基督徒所以不至被附,乃是已經深受邪靈欺騙的人。
2008-06-25 20:59:14 補充:
總而言之,信徒給邪靈的地位就是罪。罪包括所有的地位。信徒容留罪,因而容留在罪後面的邪靈。無論甚麼罪都是給邪靈以地位的。不過罪分為二種:一是積極的,一是消極的。積極的罪就是人所犯的罪,就如:以手作壞事,目看邪色,耳聽淫聲,口說穢語;這些就是給邪靈以附在手、目、耳、口的機會。人在身體的那一部分犯罪,都是招請邪靈來那一部分居住。對於積極的罪,如何與邪靈發生關係,我們應當注意三件事:
2008-06-25 20:59:36 補充:
(一)有的罪犯了,沒有邪靈的依附;(二)有的罪犯了,叫邪靈來依附;(三)有的罪犯了,乃是因已被邪靈所依附。信徒如果是因犯罪而被邪靈所附的,就當他專一的棄絕那罪,將那地位收回之後,就要得著拯救。如果不然,他就要看見他所給邪靈的地位,要逐漸加增,不至全人被附不止。許多的信徒所以接受了十字架同死的事實之後,依然不能脫離其容易纏累的罪的緣故,就是他們的病源還不只是『肉體』的問題而已,乃是有超然的邪靈依附在他身上。
2008-06-25 21:00:20 補充:
這一方面因著積極犯罪,而給邪靈以工作的機會,乃是比較更容易為領會的,也是普通信徒所相信的,並且是在我們範圍之外的,我們就不多說。我們現在要注意罪的第二方面─消極─所給邪靈的地位。這是現今信徒所最不明白的,也是最常如此錯誤的,並且,是在意志範圍之內的,所以,我們要詳細的說。
2008-06-25 21:00:31 補充:
罪有積極和消極的分別。普通的思想都是以積極的罪為罪,消極的罪不為罪,聖經除了說各種的不義,就是各種從人所主動而行出來的不義是罪之外,聖經也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聖經不只以人所行的為罪,聖經也以人所不行的為罪。罪是邪靈依附(以下簡稱『鬼附』的地位。所以除了積極去行的罪可作鬼附的地位之外,消極不行的罪,也是鬼附的地位。
2008-06-25 21:01:20 補充:
這一種消極的罪所給邪靈的地位,就是信徒的被動。不用,和錯用自己的任何部分,在神看來,都是罪。神賦我們以各種的本能,並非為著錯用,也非為著不用。信徒不用自己本能的任何部分,而使之陷入被動的,都是與邪靈以代替信徒使用的機會。這就叫鬼附的地位。所有的信徒雖然承認罪是被鬼附的條件,他們卻不知道被動也是罪之一種,也是被鬼附的條件。地位既給,就不能不被附;被附就不能不受苦害了。
2008-06-25 21:06:59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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