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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御史大夫是三公之一,負責監察百官,相當於副丞相。秦漢置此官。漢成帝時改為大司空。唐朝以後,御史大夫之職與秦漢有所不同,僅為御史台長官,掌監察執法。明朝改御史台為都察院。遂廢。
2)御史是中國古代一種官名。先秦時期,天子、諸侯、大夫、邑宰皆置,是負責記錄的史官、秘書官。國君置御史,見《史記滑稽列傳》:“執法在傍,御史在後”,大夫置御史,見《史記孟嘗君列傳》:“孟嘗君侍客坐語,而屏風後常有侍史,主記君所與客語,問親戚居處”。邑宰置御史,見《戰國策韓策三》:“安邑之御史死章”。
自秦朝開始,御史專門為監察性質的官職,一直延續到清朝。《漢書百官公卿表》:“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漢省。”。漢朝御史統歸御史台領導,按職掌分為侍御史和治書侍御史,東漢末改刺史為州牧之前,漢朝的刺史也是監察官,也是御史的一種。
三國時,曹魏於殿中省置殿中侍御史,掌記錄朝廷動靜,糾彈百官朝儀。
西晉,御史名目很多,開後代專門職務御史的先河,有督運御史、符節御史、檢校御史等。
隋唐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與殿中、治書兩侍御史並立。
明清,專設監察御史,隸都察院,另有派遣監察御史巡察地方者,明稱巡按、清稱巡按御史,清又有御史巡行京城之制,稱巡城御史,又有監察御史督察漕運,稱巡漕御史等等。
3)侍御史
官名。 秦置,漢沿設,在御史大夫之下。 受命御史中丞,接受公卿奏事,舉劾非法;有時受命執行辦案、鎮壓農民起義等任務,號為“繡衣直指”。 宣帝曾召侍御史二人治書,後乃專設治書侍御史。 侍御史分掌令曹、印曹、供曹、尉馬曹、乘曹。 魏、晉、南北朝時,曹數時有增減,但均不止五曹,治書侍御史也分掌各曹,與漢制不同。北朝魏、齊必對策高第者方能補御史官。 唐侍御史屬台院,殿中侍御史屬殿院,、監察御史屬監院,三者並列。 侍御史掌糾興舉百官、入閤承詔、知推(推鞫)彈(彈舉)公廨(知公廨事)、雜事(御史台中其他各事)等事,以知雜事最忙。 宋、元及明初侍御史只設一二人,作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的佐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