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學生的行為問題包括不尋常的舉動,例如自閉症或家庭問題而導致,和學生在校外或校內做一些壞行為,並不專心讀書。
.:: 改善學生行為問題的一些看法
教育工作是直指人心的工作,人的心理狀態是非常複雜的,要處理複雜的人心,就必須要有靈活的策略,因此任何單一而簡單的方法都不會是好方法。針對不同的學生應有不同的方法,對著同一個學生也應做到「剛柔並濟」才能見效果。以下提到的一些原則都帶有「辯証的矛盾」,如何掌握得準這些矛盾,正是教好學生的訣竅。
需要有批評但更需要有鼓勵
要矯正學生的不良行為,施用「批評」或「懲罰」,這是最直接和最易施行的方法,所以也是最廣為老師或父母所使用的方法。不能否認,在管教孩子的問題上,「批評」或「處罰」有其不可取代的重大作用。但問題是作用越大,其副作用也越明顯。
表面來看,以批評和懲罰的方式來管教孩子是最易直接見效的;只要你罵得夠「惡」、罰得夠「狼」,學生在權威之下,總會暫時受控。但他們真的能改好嗎?其實這好比庸醫猛藥誤人的原理一樣:不考慮藥物的副作用和長遠影響,大劑量地下重藥,強硬把病徵壓下去;這樣,外表的病徵好像減退了,但最終卻把問題變得越來越嚴重。因此,當我們使用「處罰」和「批評」時,必須很警惕:第一,究竟我們會否因用力過猛而對孩子的心智發展造成不良影響呢?第二,我們在批評和處罰的同時,是否有足夠的「鼓勵」和「關懷」,使孩子獲得真正的教育呢?第三,這些批評和處罰會否長遠影響了師生關係和學生對學校的歸屬與認同呢?
目前行為科學上很多研究都說明「負面強化」的作用不如「正面強化」,這即是說「鼓勵」比「批評」具有更大的教育效果。其實很多行為較頑劣的孩子,他們從少就不知捱了多少打罵,也早已發展出一套應付打罵的心理機制;所以越是猛烈的責罵,只會增加他們對施教者的疏離和仇恨,但對把他扶上正軌的作用是不大的。有人馬上會問,頑劣的學生,整天問題多多,那有值得讚賞的地方?如對學生太強調鼓勵和讚賞,不是變了「縱容」嗎?
事實上,就算最壞的學生,也總有做對的時候,問題是老師能否捕捉得到那一瞬而過的時機。一個真正懂得「讚賞」的老師,他的感覺一定要很敏銳,能無時無刻嗅出「讚賞」的機會;例如一個每天都遲到的學生,有一天突然準時回來,那老師便可以馬上找住機會稱讚他一番。作為一個專業教師,必須具備適時讚許學生的能力,而且其重要性絕不應低於適時處罰學生的能力。有時對住頑劣學生來一個笑容、打一聲招呼或輕拍一下肩膊以示鼓勵,那教育的威力是不會遜色於一次留堂或一個缺點的。
常常「讚賞」和「鼓勵」,並不代表孩子有錯就不管;相反,只要他們有錯,應罰的還是要罰。「鼓勵」與「責罰」是教育孩子的一劍兩刃;用劍的高手,必須懂按不同情況,交互運用。任何只懂運用其中一面的,皆不能稱〝懂劍〞!
需要有要求但更需要有諒解
學生的壞習慣不是一天養成的,好可能是先天條件、家庭教養及社會環境經過十多年的「磨蝕」的結果。說得現實一點,上述這些條件如果全沒改變,一個來到中學的孩子,只受我們短短的教育,他能改變多少呢?所以當我們盡力而為的同時,應知道自己的局限,也更應知道孩子的局限。有時候,老師開始或會用鼓勵方式教孩子,但一段時間後,如果孩子仍未達要求,便會認為這孩子不長進、不自愛,於是便會越來越多責罰,最終導致師生關係越走越遠。
很多時候,孩子的改變是很漫長,而且也很轉折。如在這過程中,老師對孩子實際狀況欠缺深入的理解,並對其緩慢而反覆的進展喪失耐性,則學校的管教不單不能教好那孩子,反而會成了他變壞的另一因素。很多成長背景較差的孩子,青春期的發展正是他「往正」、「往邪」的關鍵時刻。他們怎樣看待成年人的世界,是他們往下一步怎樣走的一個重要因素。在這「正」「邪」角力的時刻,如果學校裡充滿關懷、信任和愛護的氣氛,形成一股強大的「正氣」,那自能加強孩子抵禦「邪氣」入侵的能力。相反,如果校內充滿「責罰」和「尖刻」的氣氛,孩子只會對學校和正常的社會規範更疏離、更反感,結果只有給邪惡勢力吸納進去。作為一個教育工作者,也許我們常常面對著挫折和失敗,但對任何學生都必須保持「不離不棄」的態度,既不放棄嚴格要求,也要有令孩子舒心的体諒。
2008-06-26 08:09:11 補充:
需要講嚴格但更需要講寬容
處理不同的孩子或不同的事件要有不同手段,不能鐵板一塊;法中要有理,理中要有情,情中又要有法。孩子犯了錯,我們必須施以法定以內的「處罰」,否則孩子學不懂守法。但在最高與最低刑罰之間,便應留有彈性。有時適當運用「寬容」與「寬恕」,可以更易與學生建立伙伴關係,有了這種關係,學生便會受教得多。
2008-06-26 08:10:00 補充:
需要講執罰但更需要講尊重
在現代社會,要判定一個人有罪,往往要經過很繁複的司法程序,而且每個程序都有很多專業守則和制約。這現象正好說明一個道理: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人們都認識到世事紛亂,很多案件的是是非非,根本不易弄清,所以判定誰人有罪,必須非常小心。但在學校裡,教師可謂集警察、檢控官、律師、法官、陪審員、獄長的權力於一身。誰來制衡我們呢?難度我們不會錯判嗎?事實上,很多老師為怕給學生鑽到空子,顯得自己處事無能;在處理學生犯錯事件時,都會忽略現代法治社會在調查涉嫌者時的兩大原則:第一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第二是「無罪推定」。
2008-06-26 08:10:54 補充:
其實,老師常常表現出對孩子的不信任或偶然的錯判,皆會對師生關係做成嚴重的破壞。這對孩子教育所產生的不良影響,要比少抓到他一次犯錯,可大得多。
此外,「處罰」和「批評」孩子時的態度也是極重要的。學生因犯錯而受罰並不代表要失去一切尊嚴。現在連大陸公安「抄牌」時,都會先向被告敬禮,然後禮貌地執行檢控。那作為學校的執法者,老師又應以甚麼態度來對待違規的同學呢?當然我們不用對學生敬禮,但基本的禮貌和尊重還是必須的。Dorothy Lawe Holt曾說過:「在敵視中生活的孩子,他學到鬥爭;……在友善中生活的孩子,他學會愛人。」
2008-06-26 08:11:03 補充:
孩子有錯是要罰,但在處罰的同時,不應傷害其自尊心和破壞師生關係;例如公開的辱罵便應盡量避免;就算真的無法避免,罵了之後,是否應講一些關心和諒解的話呢?使學生清楚明白老師是在「管教」而不是在「懲罰」。此外,一些表現為太過對孩子不信任的做法,也必須小心執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和「無罪推定」這兩大現代文明社會的司法準則,是專業老師處理學生違規問題時,應堅決遵守的。
若想了解自閉症學生的行為問題,請瀏覽
http://www.hkedcity.net/specialed/autism/behavior_ubp.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