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所謂外判,一般指企業或機構或部門將某些工序或整個部門功能判予其他公司負責,目的是減省企業內部的人手。
傳統的外判,指有關工序或部門功能不變,但企業/機構內本來負責這項目的員工 將會停止提供服務,企業/機構會將此工序或部門外判予其他公司,由其他公司負責招聘人手及管理此項目。
外國大企業在七十至八十年代開始流行把工作外判。當時英國執政保守黨亦十分相信外判工作能增加政府部門的成本效益,故此香港亦遂步引入此制度。房署便於一九八七年開始透過外判讓私人企業提供清潔、維修等服務。除清潔、維修等我們熟悉之工種外,其他還有很多工作流行外判,例如人力資源工作(如招聘)外判給人力資源顧問公司、資訊科技工作(如網頁設計及技術支援) 外判給資訊網絡公司、辦公室支援(如信件投遞及一般外勤工作) 外判給速遞服務公司等等。
由於清潔、維修及保安等都不是政府及很多企業的核心業務,於是她們往往把這些工作外判。而這些工作因為要求技術不高及市場供應者眾,再加上近年失業率不斷上升,提供服務的工友幾乎完全沒有為薪酬、福利、工作環境及條件等討價還價的能力。於一九九九年,為了促進服務質素及降低成本,政府在分配社會福利服務資源時引入競投機制,機構(即承辦商)提供服務是為了將成本更加減低以增強競爭力,工友的待遇進一步被剝削。
目前,這些外判工作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
圖片參考:
http://hkpoverty.oxfam.org.hk/images/dot.gif
工人工資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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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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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適當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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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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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勞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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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商近乎壟斷有關外判工作,工友在外選擇不多,對工友造成很大壓力
勞工的僱用條件亦影響到就業的穩定性。有時候,工友的聘用合約並沒有有保障,它們往往是按季節調整、按工程短期聘用、又或是由承辦商協調。而合約條款亦往往極具彈性,讓資方能免去一般情形下需要的退休保障、僱員保險、工業安全、或最低工時等責任;同時,僱主亦能以低於最低工資的條款僱用工友。由於外判、承包、及在家作業等等聘用形式的興起,勞工市場的組合愈來愈多元化和有彈性;同時,同一機構內同時具有多種不同形式的僱傭關係亦削弱了勞動階層的團結,亦間接地令勞方的工作壓力增大、工業意外率增加、及對社會保障和福利更加倚賴。
通過外判和承包,愈來愈多的高質素工種被臨時性質及低技術的工種取代;同時,薪金/工資、福利、及職位保障亦在降低。
藉著非核心工種的外判而來的,大都是裁員;而年紀較大的工友亦往往成為犧牲者。由於僱員的組成極具彈性,僱主很容易便能以極低的賠償和成本取締生產力較低的工友,以適應市場需求。但與此同時,這些年紀較大的工友卻很難以內部調配的方式,在已外判/受承辦的工種崗位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