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考完試,由於星期四先會開埋最後一科(中文說話)[星期三放假)
咁我就同同學帶左部PSP黎打機(唔係係學校,放左學先去左一個公眾地方打),點知就比一個老師見到,佢收左我地部PSP,話要7月11日先會考慮比唔比返我地,咁樣既話,法律上許唔許可?
果一條校規係:學生必須遵守課室規則,不得攜帶與課堂無關之物品回校,否則可"避"沒收,須由家長到校領回.
收錄日期: 2021-04-19 22: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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