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十星期產假由第一天開始數70日
例如由7月1日開始放第一天 結束日為9月8 日 是產假最後一天
9月9日要回任
如當天是星期日或公眾假期 不用上班 改為第一個工作日回任
70日包括當中的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根據勞工法例 員工連續服務滿十個月
便有資格放十星期有薪產假(以公務員為例)
可以前2後8 前3後7 前4後6
產後一定要有最少6星期休息
提早回任 要醫生寫証明
如果你在上任後始懷孕 又沒有早產
相信是可以放十星期有薪產假
如早產 放第一天產假時未滿十個月
可能要放冇薪產假 個別公司會有不同的安排
至於私人公司對於員工放產假問題
要視乎各公司定下的條例
但一定要遵守勞工法例
有些公司容許員工到最後一刻放假
當然是雙方同意下恊定
老闆不能以任何藉口剝削員工
否則我們可以到勞工處作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