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首先你的地產代理好有問題,我建議你去地產監管局去投訴他,因為........
第一,一般退回按金係交樓當日,佢無理由寫在合約上是一個月.
第二,佢無可能把兩份合約都交給業主.
至於業主方面,佢亦無可能唔比番份合約比你,
你大可以跟他說,必須給回你合約,若是個人資料可以大家當面刪除,並大家加簽,
絕不能以上述理由不給回你租約,你衹要到地產監管局投訴該地產代理,沒有給你合約而引至業主扣起兩份合約.
一般代理都會跟你同業主取回,另外,你跟業主說若不給回你合約,你便不會再交租金,並且亦不會搬出.
因為,即使引起法律訴訟,你可以解釋因為業主無理扣起合約,自己怕會因此而有所損失,所以才不會交租.
另外,佢上到庭亦無法解釋不給你合約的原因,他說的理由因為有個人資料寫上,此不是合理理由.
衹要你跟足我以上藍色字所寫,照樣跟足跟業主講清楚及做足以上動作,你便不用怕業主的橫蠻無理,所有理據都會在你身上.
地產監管局網址:
http://www.eaa.org.hk/ch_welcom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