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反對耶和華見證人?

2008-06-22 9:17 pm
在現今世界中,很多人也是基督教的教徒,但大部份的教徒卻視耶和華見證人為敵,那是為什麼呢,大家不是又是基督教的嗎,為什麼要分異端不異端,聖經不是說過我們沒有權作批評的嗎,而說耶和華見證人是異端的,又很了解耶和華見證人嗎?他們又肯定自已的綜教是正確的嗎?
更新1:

樓下第一個好多謝你o既分享,但係我想話你知,耶和華見證人唔係唔信耶穌,而只不過係我們知道耶和華才是創造萬物的神,而耶穌就是耶和華所造的靈體,而耶穌也是耶和華的話語,他可完全反映出耶和華的美好特質,而你三為一體的說法亦有一些漏動。 基督是神.他是完全的神, 道成了肉身, 所以也是完全的人。 如果這句話是真的,那麼耶穌在死前所作的那個禱告是向誰禱告?無疑他是向直神禱告,但如果以三為一體的理論去理解,耶穌不就是神了嗎?他為什麼仍要向真神禱告呢,而且他在禱告中是把上帝說作「父」這充份表明了耶穌是向他的父親禱告。說到這裡,我有一個無聊的問題問大家:大家知唔知道父比子大還是子比父大?

更新2:

而且在聖經中多次提到 「獨一的真神」這幾個字,那麼既然神是獨一的,那怎麼會是三為一體的呢?

更新3:

樓下的第二位回答者所補充的說得十分正確。不用我說,一個正常人也應該知道父比子大,而耶穌比上帝稱作「父」這表明了耶和華才是掌管一切、至高無上的真神,還有,樓下第一個回答者copy了咁多保羅的討論是想表達什麼?請加以說明。

更新4:

樓下第二位說得不錯,讓我跟大家說,在耶和華見證人的會眾內,無有同性戀者,而耶和華見證人亦把同性戀視為違反聖經真理的人,所以在這方面耶和華見證人是符合聖經的原則,而耶和華見證人是由一個只有幾十人的組織發展到現在有幾百萬人,並分部在世界上的230個國家地區中,並不是你所說的 會越來越衰落,會越來越壞透。 如你所說,異端是應該如此吧,但耶和華見證人不但沒有如此,而且還發展到這個地步,由此可見耶和華見證人並不是異端教派。

更新5:

約書亞敬 你的講法不錯,但「而耶穌就是耶和華所造的靈體」是沒有問題的,聖經說耶和華就是獨一的真神,既然耶和華就是神,那麼祂為什麼要「生」呢?如你所說,神是「造」人的。 其實我反而覺得你有點矛盾,你知道神是「造」人的,那你為什麼還說耶和華是「生」耶穌,而不是「造」耶穌呢,況且耶穌是一個靈體,並不是一個「人」呢! 你能答到一些很好的答案,但你怎麼連耶和華是真神也不知道?其實你是什麼教派的呢?

更新6:

約書亞敬 如果你想知道在聖經的那裡有寫過「上帝造耶穌」的話,那你便要看看聖經的歌羅西書1章15節,這句經文是說:「他是那不能見的上帝的的形像。在受造的萬物中,他是頭生子…」這句話說明了兩件事,第一:耶穌是上帝的形像,他可以反映出上帝所擁有的的特質。第二:上帝是創造萬物的神,而說耶穌是「在受造的萬物中,他是頭生子。」這表達了耶穌是上帝所創造的,並且是上帝第一個造的靈體。

更新7:

安靜小男人 你說 : 「耶和華見證人係的...加上十四萬四千人上天國的教義係錯既... 」 這表示了你不認同「上帝是唯一的真神」和「十四萬四千人上天國的教義」吧,但為什麼你要這樣認為?你有確實的證據嗎?而你引用「歌林多前書」的用意又是什麼呢?

更新8:

14萬4千人這是在聖經中找到的,那可是一個確實的數字啊!

更新9:

第六位回答者如你所說,我們討論「三為一體」,必須要把「三為」和「一體」一起討論才對,那麼我便說說「一體」吧。

更新10:

「一體」的意思是「上帝」加「耶穌」加「聖靈」等於一個神,或者可以表達為「神」是「上帝」,又是「耶穌」,又是「聖靈」,就算這兩個說法是一對一錯,或是兩個也是對的(從你的角度來看。)也不能解釋我之前所問的問題:「那麼耶穌在死前所作的那個禱告是向誰禱告?無疑他是向直神禱告,但如果以三為一體的理論去理解,耶穌不就是神了嗎?他為什麼仍要向真神禱告呢?」如果你所說的「一體」是第一個說法(即:「上帝」加「耶穌」加「聖靈」等於一個神。)還可以解答這條題目,因為他們相加並不表示他們相等,但你不是說「上帝」跟「耶穌」的地位是一樣的嗎?如果這樣用「三為一體」的理論便無法解答這條問題了。

更新11:

而你說「耶穌吩咐門徒父、子、靈的名為信者施洗。」這句不是表達他們是同名,只是表達「要奉他們的名」雖說要奉他們的名,但卻沒有說他們是同名啊!

更新12:

如你所說的經文「此後,我觀看,見有許多的人,沒有人能數過來,是從、各族、各民、各方來的,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樹枝」這表示他們是在「各國」來的,但聖經表達那14萬4千人是「我聽見蓋了印的人的數目共有十四萬四千,這些蓋了印的人出於以色列人的每一個部族。」(啟示錄7章4節)這表達了那14萬4千人是「以色列人的每一個部族」的人,以色列是一個國家,不是「各國」,所以你舉例的經文所說的那些「沒有人能數過來」的人不是那14萬4千人。

更新13:

第六位回答者,可能我們的聖經的內容是不同的吧,再繼續爭論也沒意義的。

回答 (5)

2008-06-24 8:39 pm
✔ 最佳答案
本人曾經於某大學發現一個很有趣的情況。
一般來說, 基督新教不會主動傳道, 通常是靠同學之間邀約, 或者靠海報, 設立團契時間, 願者上釣。
但後來有一班耶和華見證人開始在那裡傳道後, 那些基督新教便也跟著主動傳道, 不過, 主要是勸人不要信見證人。

可疑的是, 有人信天主教, 有人佛教, 有人信無神論, 基督新教徒都不大理會。但, 有人信耶和華見證人, 他們便大為緊張。

真是耐人尋味。

2008-06-24 12:50:17 補充:
不過見到有教義的爭論, 本人也有意見:
任何教會都會認為自己的解經方法正確, 這樣爭論有何用呢?

不過, 本人想到有些簡單不過的方法:
1. 耶穌本人說過: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13:35)
查考一下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歷史, 不難查出哪些教會有參與戰爭, 哪些教會堅決不參戰。

2. 基督徒, 就是基督的門徒。看看哪個教會的信徒最能效學耶穌的一生, 也是一目了然了。
2008-06-23 12:43 pm
樓上約書亞先生很有同感...

歌林多前書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 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
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
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

耶和華見證人係三為三體的...

加上十四萬四千人上天國的教義係錯既...

2008-06-23 15:06:15 補充:
因為耶和華見證人稱只有14萬4千人上得天國...

其實這只是預表, 並不是實際數字...
2008-06-23 6:51 am
鬼王-別西卜:
你唔好做蟹柳

2008-06-22 22:51:01 補充:
chaiwan92 先生/小姐:
你不如去請教新教(基督教)的牧師吧。
你這些問題有很多基督徒也能解答,但不是有很多基督徒也能抽時間與閣下「閒談」,真的「談」倒不要緊,但要打字真的浪費時間,我們基督徒的時間不想被別西卜/撒旦這等要被人踐踏的臭東西給浪費掉(註:不是指其中的一位回答者"鬼王-別西卜"先生)。
我們倒不如去傳福音吧,我想基督徒也盡了傳福音的責任二千零八年了,如果我們是異端, 神出手未免太遲了吧? 神可不是瞎眼的啊,早期的異端也早被提摩太和提多等人搞定了......
我也說了太多,我不多說,我只想更正一點
「而耶穌就是耶和華所造的靈體」
不是「造」啊,而是「生」啊,我們人類只能「生」人類,不能像 神一般「造」人啊,我們不是「人造人」啊......不用引用經文吧,耶和華見證人一向自以熟悉聖經為傲的,其實也要多謝耶和華見證人指責我們不以熟悉聖經為傲的小基督徒,因為耶穌說過我們連法利賽人的話也要聽,只是不要效法他們嘛,更何況一向自以熟悉聖經為傲的耶和華見證人?多謝你!耶和華見證人先生/小姐!

2008-06-23 12:41:56 補充:
我是耶穌的門徒這一教派的,耶和華當然是獨一真神嘛
請不要怪我這小基督徒少看聖經,但我總是找不到「耶和華造耶穌」,只是找到「我今日生你」啊......你為何說「耶和華造耶穌」呢?是不是聖經原文說的呢?
你不如去請教新教(基督教)的牧師吧,我想小基督徒們是不能滿足你的。
參考: , 聖而公的基督教會中神所默示的聖經
2008-06-23 2:45 am
基督教會批評異端, 只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2008-06-23 2:00 am
我覺得其實有很大的分別
最簡單的一點是
耶和華見證人是不相信耶穌是神.
而且得救的方法是?
基督教是因信稱義, 因信主耶穌而得救 (認罪悔改).不是因為行為而得救. 羅馬書3:24-28
至於耶和華見證人是不是好像要積功德(我有朋友是信耶和華見證人)

基督教是相信三一神, 基督是神.
他是完全的神, 道成了肉身, 所以也是完全的人.

ps: 其實耶和華見證人的信眾是不是會自稱基督徒?

羅馬書 3:19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
羅馬書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馬書 3:21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羅馬書 3: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羅馬書 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 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羅馬書 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
羅馬書 3: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馬書 3:27 既是這樣,那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羅馬書 3:28 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羅馬書 3:29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羅馬書 3: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羅馬書 3:31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參考: 羅馬書 保羅有很好的討論 上面copy了小小


收錄日期: 2021-04-27 16: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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