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不能和不信基督教的人交往嗎?

2008-06-23 2:50 am
我想問的是聖經上有說
基督徒不能和非基督徒交往嗎?
可以請信基督的人回答嗎?

如果真的有這樣說
那不是太不合理了嗎?
為了宗教剝奪真愛的權力
這樣又真的符合基督徒整天掛在口頭上的"神愛世人"嗎?

回答 (8)

2008-06-28 12:37 am
✔ 最佳答案
基督徒嫁娶對象是否一定要主內弟兄?姊妹?

一般人都喜歡說:[林後 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所以主張基督徒一定要跟基督徒結婚。(其實從[林後 6;17,7:1]可以看出保羅只是在講不要跟隨世俗之風,要在生活的行為上分別為聖。並不是禁止跟外邦人結婚。)

可是另一節經文卻說:[林前 7: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雖然從上下經文看來,保羅寫這段經文是在講已婚的夫婦有一人後來信主的情形,但只要愛夠深,未婚跟已婚就雙方對妻子、丈夫的認定上並無實際差別。

再看看聖經路得記中的路得,她原是外邦人,可是卻在主耶穌的族譜上有份,再看看聖經以斯帖記的皇后以斯帖,她原是信神的卻嫁給外邦人,可是卻能拯救一族人,所以選擇妻子或丈夫時,要看對方愛你有多深,若遇未信神的也看自己的恩賜是否能支持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冒險精神,若你肯為主擺上,或求主賜足夠勇氣來為主擺上,也有信心為主擺上,那就開始那與外邦人結婚的冒險之旅吧!要有縱使不成功也不要後悔的想法就可以了。你,願意為主殉道嗎?

再說,若害怕婚後會不幸福,所以嫁取一定要主內肢體才行,這想法無形中就有逃避背自己十字架之嫌,而且很多人都說有假基督徒,所以光找基督徒嫁娶並不可靠,所以結婚的對象只要找愛你夠深,且不反對福音的人就行,至於對象受洗不受洗這也許就是自己該努力的功課,遇到愛你的人你就把讓他或她受洗信主當十字架背吧!除了某些關乎神的事該堅持外,基督徒應該尋求智慧表現得比不信的人更好,這才能感動人來信主。

若你要結婚了,但對象還沒決定受洗,有的牧師會不肯證婚,這時不要氣餒,拿[提前 2:1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糾正他就行。受洗一定要甘心樂意,而上帝有祂的時間,不要吃快摔破碗。
2008-06-26 10:02 am
是可以的= =
基督徒可以跟非基督徒交往。

只要把基督福音傳給你的另一半:)
=ˇ=
2008-06-23 9:15 am
我想你是真的很喜歡他吧!…
所以才會問這個問題!…

我覺得,和"神愛世人"無關吶!…

重點應該放在"價值觀"吧!

我是基督徒第二代…
我爸爸本來也不是基督徒…
我們也曾因為信仰被扁過!…

但是,感謝主,我爸爸信主了…

你問的問題…
我們稱"非基督徒"為"外邦人"…

若就你的問題"基督徒不能和非基督徒交往嗎?"
答案~~有的

在舊約就有很清楚記載,禁止與外邦人結婚吶!…

---
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是"價值觀"的問題!…
又何苦將兩個不同價值觀的人放在一起吶!…

我鼓勵你到教會走一走…

若你真的希望兩人在一起的話…

請先建立起彼此的價值觀…
參考: 我自己,參考聖經!…
2008-06-23 4:31 am
耶穌所傳得道 是上帝的道
上帝的道 是叫人得以真自由

保羅所傳的話
哥林多後書
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這個教導 分明是代表了
以基督教束縛了人的婚姻
再以婚姻拉隴或束縛另一伴

試問 上帝的道 會需要用這種鳥招嗎?
妳要信的是信耶穌所傳上帝的道
你的信
若是建立在與妳的另一伴的婚姻為訴求
也就是說 受控於婚姻而信的
這個信 能稱之為信嗎
這叫有條件的相信

2008-06-22 20:36:08 補充:
何謂有條件的相信

舉例:一個有錢人要娶老婆
若那個女人是因為那個人有錢
才和他在一起
而當那個人沒有錢時
那個老婆就離他而去了
這就叫作有條件的愛情

何謂無條件的愛情
當兩人在一起是真心喜歡
若有一方不幸受傷而致困苦
另一半仍就不離不棄
這就叫無條件的愛情

2008-06-22 20:38:15 補充:
保羅所説的話
有些還滿似是而非的

哥林多後書
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這一句話是保羅所講的....
2008-06-23 4:00 am
基本上宗教是沒有錯的也不會錯的~

指示執行這個宗教的人所規定或是信徒本身的誤解

我個人就曾經遇過類似不同宗教的兩個人因此而分手

其中一方執著於基督教卻又深愛對方

另一方是拿香拜拜的 也無法因為婚姻拋棄自己的菩薩

可妙的是~分手前後都未曾提及自己的宗教

目前一個離婚 另一個決定不婚(愛的太深)

終究成為兩條平行線~

神真的是愛世人 可是世人卻也不明就裡的選擇拋棄所愛

道理是甚麼?

只有真正遇到了需要去做決定的人 自己負責

可又是誰剝奪了誰的真愛?

不是宗教~是自己吧!

也許教義有千萬種~是人又怎可能全都遵守呢?

不必把其中的這一條遵守應該不會怎樣吧!

就像考試六十分及格

如果我們不足四十分滿分 只要盡量往上去爭取分數即可

因為人沒有十全十美的不是嗎?

比這個更重要的還更多呢!

相信神也要相信自己的真愛~

祝福你~
2008-06-23 3:49 am
所謂的愛,不是毫無限制和拘束的,

我相信你也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愛才對,

大人會阻止小孩不可以做許多的事情,不是嗎?

那是因為他愛他的小孩阿,所以才會這麼做,

但是小孩往往不知道父母為什麼會阻止他去做那些事情,

只是會唸著,爸爸不是愛我嗎?為什麼我不可以做?

很多人常常不了解上帝的愛,

於是就常常會自私的判斷或質問,

希望你能夠了解什麼是真正的愛,

而不是像你說的:
[這樣又真的符合基督徒整天掛在口頭上的"神愛世人"嗎?]

我相信你也不會認同,什麼都允許就可以叫做愛

上帝會如此做,必有其原因的,只是我們不知道罷了。
2008-06-23 3:03 am
其實.是可以一起交往的因為愛情是不一定的.除非真的很信宗教不然是可以交往的喔
參考: 我


收錄日期: 2021-04-27 1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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