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回鄉證[20分]

2008-06-22 7:52 am
我已經交左錢辦好晒d手續......佢叫我30號攞證........
但哥日唔得閒.....我可唔可以第2日去攞證?

回答 (4)

2008-06-22 8:02 am
✔ 最佳答案
當然可以, 你最遲要於可取證日期6個月內要取證,否則你要再比錢再申請過了!! 以下是中旅WEB的有關資料:

四﹑領取證件

1. 本人親自到櫃台辦理申請手續後,可通過香港郵政提供之"本地速遞服務"領取新證,收費為35港元。選擇速遞服務時,須即時注銷舊證並詳細填寫香港郵政提供的"本地郵政速遞"地址套 並聯同其他辦證資料一併提交。

2. 領取新證時須交回舊證予以注銷。辦妥申請手續後,申請人請按指定時間帶同回執卡及舊證和身份證等證件,到原申請門市領取證件;代替他人取證的,須出示申請人的回執卡、載有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或影印本)以及取證人的身份證,提交上述取證資料的影印本一份(須將上述資料用一張A4紙合併影印)。

3. 換證者如未能交回原證(包括該證期滿失效)註銷,須辦理遺失補領手續,填寫《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遺失登記表,提交香港身份證影印本一份及近半年內拍攝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一張,收費100港元,辦妥遺失補領手續12個工作天後方可取證。

4. 請按時取證,超過取證日6個月不來取證者,該證將被發證機關收回註銷,已收費用概不退還,屆時須按原來手續重新辦證。
2008-06-22 11:14 am
可以, 但一定要喺30號之後6個月內攞證, 如果唔係要比錢再申請過!!
2008-06-22 8:36 am
可以的,6個月之內要攞,過左6個月後要俾手續費先有得攞
2008-06-22 8:01 am
可以,不過你要係30號後幾日之內攞證
參考: 我的dad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43: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21000051KK0308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