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公屋家庭成員戶籍,有何手續?

2008-06-19 7:02 am
我同屋企人一同住在公屋,如想自己獨立搬住另一公屋有何手續?

回答 (1)

2008-06-19 9:28 am
✔ 最佳答案
刪除公屋戶籍好簡單,去以下link自己打印出來,之後找戶主簽名,再加上你的新住址證明便可。: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content/document/b5/others/HD422.pdf
之後你可以申請一人公屋,不過在此提提你,此類一人公屋是要計分的,一般十年八年便可以上樓了。
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租住公屋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prh/housingsingletons/0,,,00.html

計分制

圖片參考: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dw/images/blank.gif

申請人的分數會按其成功登記公屋申請表時的年齡計算。在計分制下,18歲申請人將獲0分,19歲獲3分,20歲獲6分,每一歲加3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獲123分為止。

申請人如現居於租住公屋單位(包括由房屋協會營運的租住房屋),會被扣30分。

申請人在公屋輪候冊上多等一個月可多得1分。
(當你的分數達到109分,之後便可以排3年內上樓。)

公營房屋政策

第十章:分戶政策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aboutus/policy/publichousing/0,2771,3-0-2646-22,00.html
自願合住戶和家庭組合住戶
自願合住戶和家庭組合住戶如提出分戶要求,有關安排則如下:
(1)住戶須符合下列條件:




(a)

原住戶及分拆戶均須分別接受入息及資產限額定於輪候冊水平的「全面經濟狀況評審」;及









(b)
原住戶及分拆戶均須符合「無擁有住宅物業」的規定,即自提出申請日期起計,直至新租約之簽約日期為止,家庭成員在香港均無擁有任何住宅物業。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06: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18000051KK03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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