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揾咗份司機工做。返工第二日就撞車。其實開工前,他已發覺架車有問題。他同主管講,主管唔理,要他繼續開工。點知真系出事。當時並無人受傷。我朋友即時call個主管,問要唔要報警。主管竟然叫他快D離開現場。我朋友聽他話走咗。公司之後自己拖架車去相熟車房維修,然後寄信claim我朋友成萬五蚊。果架只系一架有20年車齡的爛貨車。點睇都唔似甘貴。我朋友唔賠。而家公司入稟小額錢債告我朋友。請問是否合理?應該點同個官講?贏面有幾大?
PS 撞車當日我朋友就辭咗職。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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