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的一個月通知期問題(緊急)

2008-06-18 10:29 pm
我想問我星期六(6月21號)遞信,
咁我返到下個月20號定21號??????????........................(1)

如果返到7月21號的話,
當日是星期天,是否有糧出??????.......................(2)

另外我尚有一天大假,
請問這天大假又怎計數?????.....................(3)

若然要公司出張離職証明,
公司是否可以唔出?????....................(4)
(是指要一張可以証明我某年至某年期間,
我在這間公司工作的書面証明。)


希望有人可以解答到我的問題,
一共四條,若能提供到條列便更好,
因為此問題在上星期已經send過去勞工處到問,
但勞工處一直遲遲未有回覆,辦事效率極低,
真係好緊急的,希望可以盡快有人答到我的問題,感激非常~~!!!

ps. 如果有空的話,請問有無中文辭職信的範例給我,謝謝~!!!
更新1:

唔記得左問, 咁我七月份的人工要點計?????............(5) 出七月份既人工又點出啊??????.....................(6) (曾聽講話,在離職後7天內要出比我,係唔係架??)

更新2:

第(2)點寫錯左, 係想目如果最後個日係返到20/7, 咁20/7個日是星期日, 咁個日有無糧出架??????????

回答 (2)

2008-06-23 6:12 am
✔ 最佳答案
(1)返到6月20日,但遞信必須確定公司負責人確實收到。
(2)月薪工人的通知期內休息日是有薪金的,日薪工人就沒有。
(3)離職通知期生效後就不可以請假,若公司欠員工有薪年假,應以薪金代替假日補償給離職員工。
(4)僱傭條例無規定僱主必須發給離職證明或曾工作證明給離職員工。
(5)日薪工人就是曾上班日數應得工資;月薪工人是按比例取其應得工資。其計算方式如下:20日(7月21離職) / 31日(7月有31日) X 月薪金 = 你7月份應得工資。
(6)僱主必須於員工離職7天內發放工資。
有關僱傭條例可見於勞工處網頁《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八章內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
2008-06-19 1:08 am
1. 如果21/6遞信, last day 是20/7
2.如果last day 是21/7的話,那天是有薪的
3.離職後補錢
4.有些公司要做滿3-6個月才出,但一般在離職信上註明,他都會寫.
5.按比例計
6.離職7日內要出比你


收錄日期: 2021-04-23 00:28: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18000051KK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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