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 resign 問題

2008-06-18 6:42 pm
我想問如果我份約至到今年既8月31號,
但係我岩岩簽多左一年約去到2009年8月31號
咁樣既話,
我係咪都只需要一個月通知就可以走人???
謝謝回覆

回答 (4)

2008-06-18 7:29 pm
✔ 最佳答案
一般公司過了試用期,就要一個月通知才可以走, 保障雙方的利益, 簽合約時你最好問清楚睇清楚,小心細閱條款才簽。現在都已經簽了合約,你就要去看看新的合約是怎樣寫的, 應該都是要一個月通知才可以走.
參考: 個人經驗
2008-06-19 5:13 am
根據勞工法例....如果終止僱傭....

在試用期內的首個月..係冇需通知期受代通知金.....

如果冇講明有冇試用期又或者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依照協定的通知期,但不少過7天..

在試用期之後...而僱傭合約有明確規定.....依照協定的通知期,但不少過7天

在試用期之後...而僱傭合約無明確規定.....不少過1 個月通知

你可以到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ConciseGuide.htm
參考: myself
2008-06-18 9:11 pm
是的. 只需要一個月通知就可以走人.
2008-06-18 6:59 pm
如有簽僱佣合約,就按合約辦事,合約要求怎麼辦就怎麼辦。如沒有簽約,就按不成文的慣例,過了試用期離職需一個月通知,勞工處也是按這個慣例來調解的。新合約並未開始,並不存在毀約問題。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13: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18000051KK00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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