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那麼你所說的請律師幫我重遺夫妻財產分配法.這必須是在尚未成為夫妻前還是已經是夫妻了還可以?還有我的丈夫會吸毒又會偷我的東西.我一直忍受到線再又懷了第二各寶寶.再一起有三年的時間了.那麼最近一次偷我東西哪道當舖去典當的時間是元月26日及2月5日.我還可以去報案起訴他嗎?我實在是受不了他的這種偏差行為!!
更新2:
雙方家長談?根本不可能?因為我父母已經不在人世了!!且當初我嫁給他是因為有寶寶他苦苦哀求我才答應的.以為他會改先前只是賭博.現在卻越來越嚴重!! 我到底該怎麼辦呢?他還未要我去向朋友借錢.我真的受不了了!!有誰可以幫幫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