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有關待通知金!!

2008-06-18 2:04 am
想請問一下~~
公司今日(即6月17日)同我講話遣散我~~
咁如果我只做埋今個月~~下個月開始唔返了~~
而我已在此公司做了兩年~~
咁公司需唔需要補番一個月待通知金我??

另外如果係佢要遣散我~~
有無權要我做多一個月~~
而不補回待知金我的??

煩請各位幫忙解答~~thanks!!
更新1:

但如果公司只要求我做到下月中~~ 即由明天開始計起到下個月中為一個月~~ 那是不是也不用補待通知金?? 是否只需補出番半個月糧就可以?? 而我能否拒絕多做一個月的?? 另外還想請問~~如公司只需我做埋今個月~~ 即多做半個月左右~~那公司需不需要補番半個月待通知金我~~ 還是因不足一個月通知而需付一個月待通知金呢??

回答 (2)

2008-06-18 2:13 am
✔ 最佳答案
以我所知, 佢今天叫你多做一個月, 係唔需要補錢給你的, 如果佢要你即走才要

不過, 佢字眼用遣散, 那便可以要求補回遣散費, 是以人工的三分二乘年資, 請向勞工處查詢 UPDATE 的資料

遣散的定義係你的位子, 待你走後, 沒有請新人補上便算遣散
2008-06-27 2:15 am
否!不足一個月通知而需付一個月待通知金!
參考: nil


收錄日期: 2021-04-25 14:08: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17000051KK0201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