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一個表面大膽......
但對感情事膽小的人。
我是一位基督徒,有返教會的習慣。
在中二以前,我不像身邊的同學月月換畫,
我沒有想過拍拖這種關係。
但年幼無知,眼看身邊弟兄也有了伴,就很想去嘗試戀愛的感覺。
那時喜歡了一位教會的姊妹,不久就無知的向她示愛了。
經過第一次面對面與人示愛被拒後,我對自己教會的姊妹失去所有信心。那個時候我的心很痛。
我決定不會在自己教會找另一半,怕影響了本身大家的友誼。
隨後的兩年,我在學校喜歡了一個沒有信仰的女孩,
但這女孩也沒有接受我....因為我並不是她喜歡的類型。
不過我都沒有放棄,因為她還未直接拒絕過我。
這兩﹑三年內,我禁止自己對教會的所有異性產生好感。
不過,禁止還禁止。
我始終也留意到有幾位姊妹也是合適自己的對象,
但不敢有任何的行動。
就是最近,我辛苦的爭扎了幾個月,
決定去不去馬追其中一位的姊妹。
同時我也是單方面相信她也是對我有意......
結果是,我再一次給機會自己去傷害自己......
我心儀的那位姊妹已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
熱戀了一段時間。
我真的不懂如何去面對感情問題了。
我自問不是一個花心的人。
也不急於拍拖。
但我未嘗戀愛的快樂,就已經不斷被這些事折磨。
我差不多20歲,對戀愛是零經驗值。
我就是不懂如何與女性溝通,
是適合獨身嗎?
我應該持一個怎樣態度去面對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