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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斯本條約》,又稱《改革條約》,目前的草案名稱是《對〈歐洲聯盟條約〉和〈歐洲共同體成立條約〉的修正草案》,是歐洲聯盟取代《歐盟憲法》的條約。
2007年10月19日凌晨,歐盟非正式首腦會議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通過了歐盟新條約《里斯本條約》,從而結束了歐盟長達6年的制憲進程。新條約於同年12月13日由歐盟各國首腦在裡斯本簽署。在歐盟各成員國批准後,條約將於2009年歐盟選舉前,2009年1月生效。
2008年6月12日,歐盟27個成員國之中唯一就條約舉行全民公決的愛爾蘭以46.6%贊成、53.4%反對,否決了《里斯本條約》。但一些仍未完成審批條約程序的國家如西班牙和荷蘭表示將繼續推動批准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