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唔可以先註冊,但幾年後先結婚?

2008-06-16 3:41 pm
我同男朋友想註冊先,佢想比個名份我,但我地又想過多幾年後先結婚,請問可唔可以先註冊呢?程序係點呢?係咪都係係婚姻註冊處到搞呢?
更新1:

但我上網睇,佢註冊程序有到要交咩擬結婚通知書,其實洗唔洗交架?因為佢話交左15天-3個月後唔舉行婚禮,就要再重新申請,我係最唔明這點!!

更新2:

I mean係唔舉行婚禮=.=

回答 (4)

2008-06-16 4:08 pm
✔ 最佳答案
通常香港人指結婚是指註冊+擺酒等儀式, 呢兩樣野絕對可以分開做; 你們可以到婚姻註冊處排期註冊, 註冊後已完成法定的程序, 你們便定合法夫婦, 至於形式及儀式方面就因人而異, 自己想點就點, 你十年後再擺酒都得, 其實所謂擺酒祇不過是請親戚朋友食飯, 告知你已結婚, 同埋慶祝一番吧. 大多數人選擇同一日做的原因是唔想攪多一次咁煩, 當然有D人選擇旅行結婚啦, 旅行結婚唔系去旅行時結婚, 是不擺酒, 完成了註冊程序後, 便同配偶/屋企人去旅遊.

形形式式好多都有, 但最重要是視乎你地的選擇, 但結婚系人生大事, 呢個回憶系人生中好緊要.

2008-06-16 11:15:09 補充:
擬結婚通知書我唔知咩喎, 系咪e家可以搵律師見證結婚簽名先需要有此規定, 如果你直接到政府的婚姻註冊處的話, 講明那一日要註冊的話, 應該唔需要. 我個陣時都冇, 齋去排期, 有位的話, 比錢, 個日個時間自己中上去行禮, 得左!

2008-06-16 12:50:35 補充:
以我所知就冇咩"擬結婚通知書"的東西, 你可以問吓註冊處系咩野.

我行禮的定義為註冊, 唔系擺酒.

2008-06-16 13:00:20 補充:
哦系咁, 結婚通知書即你們要某一日結婚填個張申請表(一定要在3個月內, 即系話你唔可以一年前登記), 你就可以去註冊處填結婚通知書申請三個月內某一日要註冊結婚, 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辦理,而登記處是不會預留配額給沒有預約的人士.

2008-06-16 13:00:32 補充:
程序:
如果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註冊,需要在三個月前遞交結婚通知書,預約的安排是按所選擇的舉行婚禮日期,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辦理,而登記處是不會預留配額給沒有預約的人士。

1.於結婚日期的三個月前,先填妥結婚申報用的規定表格--結婚通知書

2.然後遞交至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

3.如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辦公時間)需港幣$715(非辦公時間)需港幣$1,935

4.發出結婚通知書後,雙方必須在三個月內結婚,否則該項通知作廢

2008-06-16 13:00:37 補充:
5.在舉行婚禮當日帶備男女雙方的身份證明文件

6.最好在約定的時間十五分鐘前到達

7.並攜同兩位(年滿十八歲)應負責任的成年人出席作為見證人及簽署作證

8.雙方交換戒指並在一式兩份的結婚證書上簽署
2008-06-16 7:52 pm
註冊=結左婚,
咁你不如唔好結

估計你係想悶幾時擺酒咋?
應該一早計畫定架wor
2008-06-16 4:19 pm
我想你結婚係咩都未知.你點結婚.

你想清楚啦.
2008-06-16 4:02 pm
註冊就已經是結婚了。
你意思係只註冊,但是依舊各有各住呀?這當然可以啦,亦不需額外做咩程序,沒有人管你們是否同住在一起的(除非你們申請某些野,而該申請是必須兩人一起住的)
婚姻註冊是往婚姻註冊處搞的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17: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16000051KK0037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