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入戶籍要帶甚麼?

2008-06-16 7:20 pm
我現在要從苗栗轉入桃園親戚家ㄉ戶口,只有我跟小孩,爸爸ㄉ沒有,但是目前我現在ㄉ戶長是先生,我要自己和小孩轉到親戚家ㄉ戶口,這樣要帶甚麼?需要戶長ㄉ證件嗎?
更新1:

一定要在桃園戶政事務所辦嗎?電腦不是有連線嗎?97年房屋稅可以嗎?

回答 (3)

2008-06-16 9:33 pm
✔ 最佳答案
遷入登記:申請期限:三十日內,隨到隨辦
申請人:本人、戶長、利害關係人(無上列申請人時)。
受委託人 (應附委託書)
應備證件及注意事項:
遷出地及遷入地雙方戶口名簿、遷徙者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內政部88.5.20台(八八)內戶字第8804431號函示規定:有關未攜帶遷出地戶口名簿,可辦理遷徙登記之相關規定,均停止適用。嗣後辦理遷徙應依規定攜帶戶口名簿。
凡辦理戶籍遷入登記(含住址變更)單獨成立一戶者,須具備下列書件之一,方可受理登記:
1. 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姻親所有房屋或無償借住他人房屋者,憑房屋所有權狀、最近一期之房屋稅單、最近六個月內之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
2. 遷入租賃他人房屋者,除提憑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者外,如提憑未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者,應同時檢附出租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最近一期之房屋稅單、最近六個月內之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如個案情形特殊,賃契約書仍應繳驗正本外,出租人所有權之證明文件得以經房屋所有權人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之影本代替。)
3. 遷入工廠、商店、寺廟、學校、其他公共處所者,憑戶長或主持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書辦理。
4. 提憑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繳納最近六個月內之水電費或瓦斯費收據辦理。
5. 有居住之事實而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經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委託他人代辦者,應附繳委託書。
◎未成年當事人應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申請,若單方申請應加附另一方同意書
◎戶內寄居人口或非戶長直系血親、姻親人口,申請在同址創立新戶者,仍須提證。
電腦化已完成連線作業,只須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即可。
因應全面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自94年12月21日起,民眾如辦理遷徙(住變)、結(離)婚等身分證記載事項有變更之戶籍登記項目時,需另繳交相片1張更換身分證。
資料來源:桃園縣大園鄉戶政事務所


2008-06-17 16:27:57 補充:
是的一定要在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至於遷出地戶所由於電腦連線,會接到通報,遷出地戶所會逕為辦理遷出登記。97年房屋稅也可以。
2008-06-16 7:47 pm
苗栗的戶口名簿、戶長身分證、印章、你的身分證、印章
桃園親戚家ㄉ戶口名簿------到苗栗戶政辦理或桃園戶政皆可
2008-06-16 7:46 pm
你需要本人親自去桃園親戚家所在的戶政事務所,並攜帶戶口名簿及身份證.印章,若要自立一戶,帶親戚的96年房屋稅繳or地價稅證明即可,當然也可以帶親戚的戶口名簿,至於戶長的資料建議還是帶去比較方便些.若沒有小孩監護權的問題(離異)戶長的資料幾乎是不用帶的!!
參考: 自身經歷

收錄日期: 2021-04-25 13:18: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16000015KK0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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