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可取回強積金供款?

2008-06-15 4:56 am
本人未夠65歲,但很想取回前公司強積金供款,什麼條件才可取回強積金供款呢?可否用永遠離開香港呢個藉口?
現在本人在另一公司工作,強積金供款是另一間銀行負責(不是前公司銀行負責),如能取回强積金,現公司會知道嗎?

回答 (2)

2008-06-19 6:43 am
✔ 最佳答案
要取回強積金,要具以下理由和證明:

1.退休不再工作。
2.離開香港,不在香港居留(要有申請移民or在外地有居留簽證的證明)。
3.已連續一年沒有工作,沒有收入。

而你未夠65歲,而且現有工作,所以無咩理由可以取回。
2008-06-20 5:44 am
只要夠60歲,可以宣誓退体,不工作便可,詳情可問返你個MPF agent,而幾多個a/c都会一齊計的.


收錄日期: 2021-05-03 13:01: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14000051KK0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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