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判傷

2008-06-14 4:29 am
爸爸現年 56以下, 因為工傷引致骨折及骨枯情況, 現在坐及行有時亦會感到麻痺及疼痛, 現已判了工傷, 永久失去工作能力百份比
是12%.

1. 想請問現在申請到勞工處上訢有沒有用? 能否增加百份比??
2. 這些陪償是否要扣除顧主之前給予的人工 ? 如果之前給予的人工還高過陪償, 我們須要給回顧主嗎??
3. 我們能否再找另一位私家醫生作詳細檢查及評估, 對覆判有助嗎?
4. 是否直接上訴到法院會好一些?

謝謝你們的意見!~

回答 (2)

2008-06-14 8:56 pm
✔ 最佳答案
1 . 如果對判傷結果感到不滿意,的確可以到勞工處作出反對,由勞工處安排覆判,但不要對覆判的結果抱有太大的期望,因為超過九成以上的個案是會維持原判的!

2 . 工傷病假缺勤期間發放的是工傷病假錢,是每月收入的五分四。
而判傷則是喪失賺取收入的補償,40-56歲的計算方法是72個月收入乘判傷百分比,即:72 X每月收入X 12%
兩項補償均是獨立計算,並不存在直接關係,但若果僱主支付的工傷病假錢多於每月收入4/5的話,那麼多付的金額則僱主有權於判傷補償當中扣除。

3 . 如果你另聘私家醫生評估並撰寫報告,此報告要於覆判前14天交到勞工處,但對於覆判卻不會有太大的正面影響,因為你此行動正正是在質疑首次判傷醫生的專業資格,就算能增加判傷百分比亦不會太多,以往案例所見最多祇能上調0.5-1%左右,你不若留待到法院上訴時才委托專家醫生吧!

4 . 若已經完成了政府醫生2-3分鐘的判傷,如果對結果不滿而想得到合理的補償,到法院上訴已經是程序上的必須,由專家醫生經過詳細評估並撰寫醫學報告去推翻之前判傷的結果。
不過到法院上訴需要大量的法律文件,你必須要委聘執業律師進行,但要小心揀選合適的律師,因為律師亦有如醫生一樣,是專項分科的,如果你錯誤揀選可能會產生負面影響!
至於費用問題你不用過份擔憂,因為這個是工傷上訴個案,一般情況下處理這類人身傷害個案的律師,會懂得將所有費用claim保險公司(勞保) ,上訴人基本上無需付出任何分毫的!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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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2008-06-14 5:46 pm
1.上訴是會有機會判多些少的
2.傷殘及傷假是分開來計的,工傷期間的薪金是(薪金X4/5),傷殘是(薪金X12%X月),如果超過賠償的話是要補回僱主,相信不會有這麼好的僱主會比得多的
3.會有些幫助的,因為此終是各人看法是會有差異的
4.相信你這樣做法會要用許多錢的,可能得不償失
希望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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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13000051KK0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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