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現年 56以下, 因為工傷引致骨折及骨枯情況, 現在坐及行有時亦會感到麻痺及疼痛, 現已判了工傷, 永久失去工作能力百份比
是12%.
1. 想請問現在申請到勞工處上訢有沒有用? 能否增加百份比??
2. 這些陪償是否要扣除顧主之前給予的人工 ? 如果之前給予的人工還高過陪償, 我們須要給回顧主嗎??
3. 我們能否再找另一位私家醫生作詳細檢查及評估, 對覆判有助嗎?
4. 是否直接上訴到法院會好一些?
謝謝你們的意見!~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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