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關於撻訂問題:

2008-06-13 11:02 pm
已付訂金一萬和佣金一萬, 現在撻訂, 究竟是否需要賠款給地產呢?
更新1:

請問還有其他辦法嗎?

回答 (3)

2008-06-15 9:41 pm
✔ 最佳答案
如臨時買賣合約定明撻訂一方需負責賠償雙方佣金,既然白紙黑字你簽左咁你當然要負責賠償雙方佣金啦,但合約有無例明如果撻訂佣金幾時之前要比呢?如果沒有定明,你可以遲吓先比,但千萬咪話唔找佣喎,因為唔比佣金地產公司當然可以去監管局或小額錢債追討你,但你只話遲吓找佢就無理據去監管局或小額錢追討你,反正你已經比左一萬佣金,地產公司都知道你佣金連訂金剛剛損失左兩萬好慘架嘛,另外一萬遲吓比應該無問題啦!
參考: me
2008-06-14 6:02 pm
沒有其他辦法撻訂一定要比雙方面佣金
唔撻訂都要比自己個份....簽約前點解唔想清楚

2008-06-14 10:03:29 補充:
點解你咁早比佣金?????
2008-06-14 12:23 am
正常來說, 撻訂的一方需要付足agent 的雙邊佣金,
給要賠訂金給賣方,

我當你樓價是100萬, 你已付了1萬, 你還要另付多一萬元給agent


收錄日期: 2021-05-02 22:40: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13000051KK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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