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聖經似乎「沒有明確說過」神造人的目的, 只說創造世界的先後次序, 及說祂按自己的形象造人, 管理大地. (2) 聖經另一提到的訊息是: 神是愛, 祂又愛世人, 由此「估計」, 愛是要有 對象 的, 如宇宙中只有神, 祂的愛便無從彰顯. (3) 注意聖經另一啟示: 耶穌是「道」(即神自己) 成了肉身, 並要為 徹底 解決人的罪而受苦受死 -- 神為何要自討苦吃? 生老病死用來罰人之餘, 又用來玩自己???? (4) 如果「神」的定義之一, 是能預知所有未來發生的事情的細節, 則宇宙中肯定沒可能有神的存在. 因為: 當某神 ( x) 向我們聲稱有能力符合此定義時, 我們人類可以用另一定義來說 x 是無能者 -- 因 x 沒有能力改變未來...... 「如果 x 你知道明天某時某地某人會死, 那麼, x 你有方法可改變此「定局」嗎? 如何以, 即 x 你之前的預知能力不應驗了. 那麼 x 你還算全能嗎?」 所以, 人對神的「全能全知」定義, 是會有自相矛盾之處的. 不信者, 會因這些矛盾而否定神的存在; 相信者, 就承認這矛盾是出於人的理解能力有限. 你信或不信, 自己作選擇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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