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准結婚, 其中包括: 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但姑是否包括 "表姑姐" ? (爺爺親妹妹的女兒)
有些人認為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就是4等親的旁系血親, 按羅馬法計算, 表姑姐算是5等親(我==>爸==>爺==>曾祖父==>姑婆==>表姑姐), 但按寺院法計算卻是4等親,
那表姑姐是否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更新1:
對於shen_zhen_zhu999 的答覆, 你好像還沒有回答到 "那表姑姐是否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又例如 我==>爸==>爺==>曾祖父==>公公 (爺爺的弟弟)==>公公的兒子 那是否也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更新2:
當然許多人都知道近親婚姻下的孩子較高機會得到一些病啦~ 但 shen_zhen_zhu999 還未能夠回答到 "表姑姐是否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又如 "我(女性)==>爸==>爺==>曾祖父==>公公(爺之弟)==>公公之子" 那公公之子是否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希望有人能夠回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