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先進你們好:
小弟因債務問題弄的活不下去.請各位好心人.救救我.
本身欠5-6家銀行共160萬.已經經過2-3年但一直找不到工作.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但又接到銀行催討繳款.也恐嚇要凍結薪資.我好怕.我又是一位單親爸爸.除要供應自己小孩生活.還要支出每月15000給前妻跟小孩膳養費.房租6000.現在薪水30000左右.
之前曾經參加過債務協商.每月須支付20000.因工作不穩定.第一個月就毀諾.直到現在..(本人名人無任何財產.只有一台舊機車)
前幾天有跟金管會連絡.表示他們會替我跟最大債權銀行連絡.而隔天我的最大債權銀行回電.要FAX申請表格.及須要準備跟國稅局.勞保局申請證明.
請問:像我第二次協商銀行最多可分幾期?一期繳多少?
若我申請更生或清算可以嗎?
其實我也想還錢.但是真的不知從何還起?
對不起再問.銀行真的會凍結薪轉嗎
可請各位大大能趕快給小弟消息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