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淨值巳過限額,但入息不過,算是公屋富戶嗎?

2008-06-10 1:14 am
資產淨值巳過限額,但入息不過,算是公屋富戶嗎?現時是罝業時機嗎?
更新1:

公屋住戶是否不能擁有樓?如有,但不過資產淨值限額,可以嗎 ?

回答 (3)

2008-06-14 9:51 am
✔ 最佳答案
入息不過,是不會審查資產的。只有入息達到輪候冊的3倍或以上者,才會有資產限制。
公屋戶主及其家庭成員,是不能擁有住宅物業的;包括香港、國內及海外的住宅物業。違者一經發現,會被沒收公屋。你可以考慮一些工廠大廈或辦公室大廈。
上樓後的入息和資產限額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aboutus/policy/publichousing/0,3301,3-0-2616-16,00.html
在2008年4月1日生效的指定入息及資產淨值限額如下:
家庭人數      入息限額(每月)        資產淨值限額
  (2008/2009年度輪候冊入息限額3倍) (2008/2009年度輪候冊入息限額84倍)
一人         21,900元          620,000元*
二人         33,600元          950,000元*
三人         37,800元         1,060,000元*
四人         45,900元         1,290,000元
五人         53,700元         1,510,000元
六人         62,700元         1,760,000元
七人         67,500元         1,890,000元
八人         72,300元         2,030,000元
九人         78,600元         2,210,000元
十人或以上      83,100元         2,330,000元

* 一至三人的小家庭,若其所有家庭成員均為55歲以上,其資產淨值限額與四人家庭的限額相同,即1,290,000元。
2008-06-12 5:50 pm
房委會有寫明,要入息和資產(樓宇是其中一種),同時超過限額要搬出的。你可能是公屋富戶,要交貴租,但未需搬出。詳情可看下面︰

房委會於1999年2月5日檢討有關政策,並決定如公屋住戶家庭入息及擁有的資產淨值均超逾上述指定限額,或選擇不申報資產(包括未能就有關申報提供足夠資料,以證明家庭總資產淨值並未超逾現行資產限額的住戶),便須遷出所住的公屋單位。

須遷出公屋單位的住戶,如有暫時的住屋需要,可申請暫准居住證在該單位暫住,為期不得超逾12個月,在暫居期間,他們須繳交相等於雙倍淨額租金另加差餉或市值租金(以較高者為準)的暫准證費。

在暫居期間,如有關住戶能證明其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已連續三個月下降至低於指定的限額,可以申請批出租約及繳交較低水平的租金;若家庭入息或資產淨值下降的情況屬於永久性質,住戶可立即申請。

另自2001年1月23日起,公屋住戶如在各項公屋租約事務管理政策下,通過入息及資產評審及符合個別政策所需的條件,獲得批准有關申請,而須繳交雙倍淨額租金/暫准證費另加差餉者,不論他們在公屋居住年期的長短,均會即時被納入「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規管,因此他們租住公屋單位的資格須要每兩年檢討一次;房屋署會於到期檢討前一年要求住戶申報家庭資產,以決定住戶來年繼續租用公屋的資格。
2008-06-10 7:39 am
You can have a house. But the house is your income. You can ask for housing department. The number is 2712 2712. (Office Hour).
參考: Housing Department


收錄日期: 2021-04-19 17:05: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09000051KK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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