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聘請的裝修判頭沒有有替工人買勞工保險但地盤出了意外後,判頭又失,聘請判頭的業主會是否被當作為受傷工人的僱主而要負責

2008-06-09 7:50 am
本人有一樓宇準備全屋翻新后放租,由於工程的規模不大,不想找裝修公司做,因價錢會較貴,很想委托判頭做有關工程;但我又害怕假如判頭沒有替工人買勞工保險,到出了意外時判頭逃之夭夭,所有責任都會落在業主身上,把業主當作工人的僱主,要負責所有的賠償責任。
所以我很想知道要求判頭以公司名義接工程做,而所有在地盤開工的工人都是該公司的僱員而買了足夠的勞工保險,又可以保證沒有黑工在地盤開工,要求判頭出示保單,這又是否合理?或有其它更好的辨法。
我的疑慮是否多餘?懇請各路高人賜教。多煩請諒!

回答 (2)

2008-06-10 1:33 am
最好的方法是要承建商購買勞工保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兩者都可以單獨投保你的裝修單位的,保費約$1,500.00左右,投保書上加上單位業主的字名,單位及承建商都有保障,希望幫到你
2008-06-09 8:38 am
你的疑慮不是多餘的,而且絕對合理。現在很多大形及有經驗的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往宅或商鋪,若要裝修都要求裝修公司給詳細的勞工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否則不能開工。

你可籍此要求判頭做有關工程前出示有關保單副本,而且你最好查清真偽,因為若真有事,如果保險無得賠,你都要上身。而法庭會同情和接納你有幫工人買保險的動機和受騙,但唔代表你無左個責任,所以你應小心處理。

我賣保險超過二十年,聽過很多這類過案,有D係判頭走佬,有D係租客走佬,但係業主就走唔到,最後仲俾法庭訂契迫佢抵債,所以都係唔好慳果幾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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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9 15: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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