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出增值稅一方的問題

2008-06-08 12:01 am
本人對增值稅只有小小認識, 知道收到增值稅發票的人可以做退稅.只是對收方有利, 但開出一方有什麼責任?

我想問為何我公司本來一貨物的UNITE PRICE是RMB100, 但如果對方可以開增值稅發票我就要在UNITE PRICE上加多17%, 這舉動對公司有什麼利益?或是法律規定?
更新1:

就是說開出增值稅的一方, 要多交出銷售稅, 對嗎?

回答 (2)

2008-06-08 1:40 am
✔ 最佳答案
增值稅是一種銷售稅,在香港是不適用的,在大陸適用。

大陸的增值稅規定如下:

小企業(指每年生意額少於180萬,名稱叫小規模納稅人)不能發出增值稅發票.

大中企業(指每年生意額大於180萬,名稱叫一般納稅人)就有資格發出增值稅發票.

收增值稅發票 的企業是否可扣這17%進項增值稅(購貨), 就要視乎企業本身可否有資格向他的客戶發出增值稅發票(銷貨),若有,則可在每月向稅局申報增值稅時作抵扣增值稅.
增值稅款=當期銷項稅-當期進項稅;
若無資格的話,這17%就要自己承擔,變為成本的一部份。
所以如果你在大陸的公司是大中型企業,是一般納稅人,有資格開增值稅發票,那你就會希望供應商開給你的發票也是增值稅發票,這樣你就可以抵扣你的銷項稅,交少點增值稅,
反之,對你的公司是沒有好處的。
至於你問的unit price原本是100元,是否因為你要求對方開增值稅發票用以抵扣銷項稅,所以對方就把17%的增值稅轉嫁到你頭上,在unit price上加多17%。對方是沒有影響的。但如果你是小規模納稅人,不能能抵扣的話,你就不要要求對方開增值稅發票,這樣你的成本就會低點。
有關增值稅的規定,請參下列網址:
http://www.pkykwong.com/big5/pdf/provisional_value.pdf
2008-06-10 6:18 pm
是否要增值稅發票, 主要視乎貴公司是否一般納稅人. (關於一般納稅人問題, 詳情可參考本人在另外一個問題的答案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052100533 )

按現況是 貴公司是一般納稅人, 成本可作抵扣, 即雖然現在貴公司多付RMB17, 但在每月申報銷售稅時, 如已記入成本, 該RMB17是可作抵扣的. 所以該多付部份可視為預付稅金. 但若該發票不是增值稅發票, 按國內稅法, 該成本不能作抵扣. 故 貴公司如為一般納稅人, 須收增值稅發票, 除非其優惠遠遠高於抵扣部份.


收錄日期: 2021-04-19 01:13: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07000051KK0184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