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豐寄失咗件,點算?

2008-06-05 11:05 pm
有一位客人在我公司(香港)訂了一批貨,並要求送交廣州的一個倉庫,我廠(大陸)在完成貨品後便於4月27日托順豐速運把貨品發到客人指定的倉庫,據順豐的單據表示,貨品巳於4月28日早上送抵該倉庫,但該倉庫於5月14日表示沒有收到,並且表示所有收過的貨品都會有一張稱”倉紙”的單據証明,但是順豐卻表示沒有收過這單據。
順豐表示巳派出專員調查是次事件,並確認貨品是送到該倉庫,交到該倉庫一位細小的、專門負責收貨的黑人職員,而該倉庫表示,該職員巳離職回國,沒法聯絡查証。
我廠要求順豐出示書面証明,証明巳交到上址的職員手裏,並且要求提交調查的詳細內容,但順豐表示只能出信証明貨品巳交到上址,其他詳情一概不提。
其實批貨值HK$4900,我客人話一係賠錢、一係賠貨,唔係就吿我公司。我公司巳按客人要求送到佢指定的倉庫,責任巳完成,故不打算賠償。

請問我要做什麼去保障自己公司的權益?
我如何令順丰提交調查的詳細內容?
我如何和收貨的倉庫交涉?

回答 (1)

2008-06-05 11:39 pm
✔ 最佳答案
希望我無理解錯誤, 先講以下呢幾點:

第一, 順豐每次送貨, 都要求客人在courier form上簽收(receiver's signature). 順豐有無提供呢張sign receipt比你? 如果有, 可以肯定順豐送左貨, 但唔知有無送地址, 而第二點可以答到你.

第二, 既然順豐確認有一位黑人職員簽收貨件, 而該倉庫亦承認有呢位黑人職員既存在, 即係順豐無送錯地址. 咁黑人職員離職與否, 係該倉庫問題, 唔可能因為佢現已離職, 就話"沒法查證"去推卸責任. 所以你應該可以叫個客同倉庫交涉, 唔見貨都應該係該倉庫負責.

第三, 除左用courier form做簽收單, 順豐既所有派件員係唔會收其他"回件". 所以順豐唔會有該倉庫的"倉紙"提供比你.

所以,

1/& 3/你唯一可以做就係同訂貨客人講清以上情況, 令佢明白呢個係該倉庫既問題, 而該倉庫係你客人自己指定, 所以唔應該由你同該倉庫交涉, 而係你客人自己同該倉庫交涉. 簡單咁講, 貸係响佢地(該倉庫)手上唔見.

2/順豐肯幫你出一張書面証明貨已派送已經人至義盡.

盡量比你客人感受到, 你係呢件事上已盡力幫佢地去解決呢件事(記住, 你公司都係受害者之一), 咁就唔怕得失個客.
參考: myself

收錄日期: 2021-05-01 23:46: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605000051KK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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